壹、自願轉股
假設某投資者持有1手絲綢可轉債,即面值1000元。在可轉債限定的轉股期內,此人申請將其持有的絲綢可轉債全部轉股。當時的轉換價格是多少?假設是5.38元。在收到此申請並確認65,438+0,000元有效後,交易所的交易系統將自動將65,438+0,000元轉換為股票。轉股後,投資者股東賬戶將減少絲綢可轉債65,438+0,000元,增加S (S=P/R = 65,438+0,000/5.38 = 65,438+0.85),即65,438+0.85股吳江絲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系統將自動以現金方式返還未支付部分,即投資者資金賬戶增加C(C = 1
2.有條件強制股份轉換:
如果可轉債有條件,強制轉股條款為:“當公司連續30個交易日定期股價高於有效轉股價格且達到65,438+020%時,公司將在65,438+00個交易日內進行三次公告,並在65,438+02個交易日進行強制轉股,強制轉股比例為所持可轉債的35%,強制轉股價格為65,438+02。假設某投資者擁有某日強制轉股條件生效時面值為65,438+0,000元的可轉債,當時生效的轉股價格為4.38元,則該投資者強制轉股獲得的股份數為S的四舍五入部分,S = p'/r ',p '為已強制轉股的可轉債數量= (65,438+0,000。r '為強制轉股價格=4.38×102%≈4.47,S的四舍五入部分=400/4.47 =89(股)。不足以折算成壹股的零負債部分現金返還,返還數量C = P'-S× R' = 400-89× 4.46。
最後,附條件強制轉股後,該類可轉債和股票在投資者股東賬戶中的數量會有如下增減:減少400元面值的可轉債,增加89只對應股票;現金賬戶上加了3.06元。
3.到期時無條件強制股份轉換:
以絲綢可轉債為例,可轉債有無條件強制轉股條款,內容為:“在可轉債到期日前(即2003年8月27日)未轉股的可轉債,將在到期日強制轉股為公司股份,若2003年8月27日不是深交所交易日,則在該日之後的下壹個交易日強制轉股為公司股份。在此之前的65,438+00個交易日,公司將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報紙上刊登公告三次,提醒可轉債持有人。可轉債持有人無權要求公司以現金方式清償可轉債本金,但轉股時剩余不足壹股的可轉債,公司將按剩余面值支付。”
可轉換債券最近壹年的年利率為65,438+0.80%。假設到期強制轉股價格為4.08元,如果某投資者在2003年8月27日仍持有絲綢可轉債65,438+0,000元,則該投資者持有的可轉債將全部強制轉股。轉股所得股數的四舍五入部分為S=1000/4.08 =245,轉股後剩余的零負債將返還上壹年度的本息。本息計算公式為C =(1000-245×4.08)×(1+65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