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基金投資 -  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的現狀

 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的現狀

(壹)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是全國地質勘查的行業主管部門

在1988年以前,我國地質勘查管理體制經歷了多次變革。其間,國務院雖也授權地礦部對地質勘查的某些工作進行歸口管理,但並沒有形成行業管理的概念。在1988年機構改革中,根據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地質勘查產業改革和發展的需要,對地礦主管部門的性質、任務、職能進行了重新定位,明確了地質礦產部作為國務院領導下的綜合管理全國地質礦產工作的政府職能部門,也是全國地質勘查的行業主管部門。

通過對地礦主管部門職能、職責的調整和變化,確定了其職能轉變的基本導向之壹,是地勘工作管理由實際上的部門管理向行業管理為主的方向轉變。地勘行業管理從此走上了制度化的軌道,地勘行業的改革與發展亦在壹定程度上得到制度、組織的保證。在1993年機構改革中,地質礦產主管部門的行業管理職能得到進壹步強化。

(二)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的職責和任務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地質礦產部職能設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國辦發[1994]48號)文,國家賦予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對地勘行業進行行業管理的職能與權限,地勘行業管理的基本職責範圍與主要工作內容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1)組織編制、指導實施地質勘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及有關專項計劃,參與制定地質勘查工作體制改革與發展的戰略、方針、技術經濟政策和各項法規制度,統壹部署、協調地質勘查工作,負責編制國撥地勘費、國家(中央、地方)所得礦產資源補償費和地質勘查基金分配計劃,參與礦產資源供需形勢論證與技術經濟評價工作,組織開展重要的地質勘查活動及有關經驗交流,以及匯總地質科技、教育的規劃、計劃,組織制訂發展地質市場的政策法規與規劃、計劃等,並對各項有關政策和法規、制度、規劃、計劃等進行實施指導和檢查監督。

(2)負責地質勘查單位(含基礎地質、礦產地質、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海洋地質、航空遙感地質、地質測繪)、巖礦測試單位及礦產勘查企業、事業的資質管理,制訂相關的資質標準,進行資質審查認證;負責地質勘查項目登記管理工作,包括除礦產勘查項目以外的地質勘查項目的勘查權的授予、登記、變更、延續、註銷等管理工作;負責調查處理勘查權屬糾紛,保障勘查者的探礦權和勘查權;負責礦產資源勘查成果登記管理(含礦產地發現權的保護)和地質勘查成果匯總,參與國家重大地質勘查項目立項論證和成果驗收,獎勵表彰在地質勘查活動中有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

(3)組織制訂、指導實施地質勘查工作標準、規範、規程,負責地勘活動質量監督管理,組織調查處理地質勘查重大質量事故和糾紛,組織開展地勘行業質量管理成果評審和表彰,歸口管理中國質量協會地質勘查行業委員會、區域地質礦產地質標準委員會工作;負責地質勘查技術工作的協調管理,參與審批中外合資、中外合作與外商獨資在我國領域和管轄海域開展的礦產資源勘查項目,負責管理、協調我國領海、管轄海域的地質工作,協調國際海底和極地地質科學考察工作,參與重大海洋地質勘查項目和科研項目立項論證與成果驗收。

(4)負責地質勘查行業綜合統計工作,管理地質勘查統計數據信息系統,歸口地質科技、地質教育統計成果,統壹發布統計信息,向社會提供公益性、基礎性地質勘查資料以及地質勘查監督的有關資料,接受有關地質勘查的查詢和咨詢,為社會和公眾提供信息服務及有關其他服務;負責聯系、協調行業內外、上下各類相關關系,並提供社會服務。

從1988年確立地質礦產主管部門的行業管理職能至今,此職能已實行近10年,雖然取得了壹定成績,但是,也存在不少問題:壹是部門管理色彩濃重,政企不分,部門分割,政出多門,難以集中統壹實施行業管理;二是權力不明,責任不清,管理乏力;三是政府對地質勘查行業管理過多、過細,許多本應由協會等中介組織管理的任務均由政府包辦代替,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對行業管理的要求。這些問題都需要在今後的改革實踐中進壹步探索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