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人民銀行與勞動保障部聯合發布《關於企業年金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有關事項的通知》,企業年金基金獲準進入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投資、交易。
業內人士認為,銀行間債券市場正以此為契機迎來機構投資者隊伍的進壹步壯大。
多方面提出明確要求
企業年金基金是指根據依法制定的企業年金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我國企業年金制度自建立以來發展迅速,積累的企業年金基金近1000億元,企業年金基金安全、合理運用資金的需求十分迫切。
此次發布的《通知》,主要從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制度安排以及債券托管賬戶開立的條件、程序和交易管理等方面對企業年金基金提出了明確要求。
《通知》規定,企業年金基金可直接進行債券交易和結算,也可通過結算代理人進行債券交易和結算。其中,直接進行債券交易和結算的,其受托人應委托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人和托管人代理企業年金基金分別向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申請辦理債券交易聯網手續和開立債券托管賬戶;而企業年金基金通過結算代理人進行債券交易和結算時,在其投資管理人與結算代理人簽訂債券結算代理協議後,應由結算代理人代理企業年金基金單獨向中央結算公司申請開立債券托管賬戶。兩種方式開立的賬戶名稱壹致,均為“托管人XX公司企業年金計劃XX組合”。
《通知》還規定,債券托管賬戶按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人管理的每個投資組合開立。單個企業年金計劃開立的債券托管賬戶不得超過10個。同壹投資管理人管理的不同企業年金基金及其他資產之間不得相互進行債券交易;同壹企業年金基金的不同投資組合之間不得相互進行債券交易。
《通知》還要求,企業年金基金托管人和投資管理人應於每年7月10日、次年1月20日前向勞動保障部、中國人民銀行提交有關企業年金基金債券投資、交易情況的半年度和年度書面報告。
利於市場交易效率提高
從國際經驗來看,債券市場壹直是企業年金基金非常重要的投資場所,債券及相關金融工具是實現其風險收益目標的重要資產,是企業年金基金資產配置的主要方向。在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近十年來取得了令人矚目的發展成就:截至2006年底,可交易債券存量為8.4萬億元;2006年全年交易量為38.39萬億元;機構投資者近6500家;可交易品種包括國債、中央銀行票據、金融債、企業債、企業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工具。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廣度、深度,及其以場外詢價交易方式為主的交易模式都十分適合企業年金基金的運作。
業內人士認為,該《通知》的發布為企業年金基金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安全、有序地進行債券投資、交易奠定了制度基礎。企業年金基金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有利於拓寬其投資渠道、促進資產保值增值;企業年金基金的進入增加了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者類型,將促進市場需求的差異化、多樣化,有利於市場交易效率的提高。
下壹步,人民銀行將進壹步采取措施,推出配套政策,引進住房公積金、投資理財工具等各類投資主體,豐富和擴大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者隊伍,促進市場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