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疾病的類別如下:
1,癌癥;
2.糖尿病;
3.高血壓和中風;
4、肺心病伴心力衰竭;
5、風濕性心臟病;
6.支氣管哮喘;
7、尿毒癥;
8.類風濕性關節炎;
9.再生障礙性貧血;
10,小版減紫癜;
11,白血病;
12,肝硬化;
13,癲癇;
14,精神分裂癥;
15,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
16,多發性骨髓瘤;
17,白金林氏病;
18,冠心病並發心肌梗死;
19,器官移植或組織移植。
醫療保險報銷條件如下:
1,參保人就醫購藥必須到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或持定點醫院醫生開具的醫療處方到社會保險機構確定的定點零售藥店購藥;
2.參保人員在就診過程中發生的醫療費用,必須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範圍和支付標準,才能按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3、參保人員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在社會醫療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費用部分,由社會醫療統籌基金統壹比例支付。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28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