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基金投資 - 江蘇省國有資金投資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江蘇省國有資金投資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規定,招標人應對招標活動負責。招標人應當按照科學民主決策的原則,建立健全內部程序控制和決策約束機制,實現招標過程的規範透明和結果的合法公正。

政府投資項目應當依法集中建設和招標,實現投資、建設、監理分離,不斷提高項目監理的專業化水平和財政資金的投資效益。集中建設的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法律依據:《江蘇省國有資金投資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第壹條為了規範國有資金投資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利益和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且符合依法必須招標的範圍和規模標準的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指導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招標投標工作,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經濟和信息化、商務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確定壹個行政管理部門,履行對招標投標活動的統壹監督管理職責。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服務機構應當按照優化服務的原則,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國有資金投資建設項目招標服務的指導,加強現場監管,提高服務質量。

第四條省、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統壹規範的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為國有資金投資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提供服務。公共* * *資源交易中心不隸屬於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

第五條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通過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招標投標全過程電子化,實現招標投標活動信息公開,接受公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