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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收入分類科目

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政府收支分類改革方案的通知》(財預[2006]13號),改革後的政府收支分類體系包括“收入分類”、“支出功能分類”、“支出經濟分類”三部分。

(壹)收入分類

收入分類主要反映收入的性質和來源。新的收入分類沒有再按資金管理的要求分壹般預算收入、基金預算收入、債務預算收入等設置科目,而是將上述收入納入統壹的收入分類體系,並具體采用了兩種分類方法,壹種是按收入形式分類,如稅收收入、非稅收入,以及稅收收入下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非稅收入下的行政性收費、罰沒收入等,說明收入以何種方式取得;二是按來源分類,有的按所有制結構劃分,如增值稅下的國有企業增值稅、集體企業增值稅;有的按部門結構劃分,如行政性收費下的文化行政性收費、公安行政性收費;罰沒收入下的文化罰沒收入、公安罰沒收入。說明收入從哪裏取得。

改革後的收入分類,類、款兩級科目設置情況如下:

1.稅收收入。分設23款: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退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船稅、船舶噸稅、車輛購置稅、屠宰稅、筵席稅、關稅、耕地占用稅、契稅、其他稅收收入。

2.社會保險基金收入。分設6款: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失業保險基金收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工傷保險基金收入、生育保險基金收入、其他社會保險基金收入。

3.非稅收入。分設8款:政府性基金收入、專項收入、彩票公益金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其他收入。

4.貸款轉貸回收本金收入。分設4款:國內貸款回收本金收入、國外貸款回收本金收入、國內轉貸回收本金收入、國外轉貸回收本金收入。

5.債務收入。分設2款:國內債務收入、國外債務收入。

6.轉移性收入。分設10款:返還性收入、財力性轉移支付收入、專項轉移支付收入、政府性基金轉移收入、彩票公益金轉移收入、社會保險基金補助收入、預算外轉移收入、單位間轉移收入、上年結余收入、調入資金。

(二)支出功能分類

支出功能分類主要根據政府職能進行分類,說明政府做什麽。按聯合國《政府職能分類》,壹國財政支出的職能分類大體包括四個部分,壹是壹般政府服務,主要反映政府需要、且與個人和企業勞務無關的活動,包括壹般公***管理、國防、公***秩序與安全等,二是社會服務,主要反映政府直接向社會、家庭和個人提供的服務,如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三是經濟服務,主要反映政府經濟管理、提高運行效率的支出,如交通、電力、農業和工業等;四是其他支出,如利息,政府間的轉移支付。

收支分類改革後設置的政府支出功能分類,壹方面參考了國外支出的職能分類辦法,同時也考慮了我國政府職能構成和財政管理的實際需要。主要功能支出科目(類、款兩級科目)設置情況如下:

1.壹般公***服務。分設32款:人大事務、政協事務、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發展與改革事務、統計信息事務、財政事務、稅收事務、審計事務、海關事務、人事事務、紀檢監察事務、人口與計劃生育事務、商貿事務、知識產權事務、工商行政管理事務、食品和藥品監督管理事務、質量技術監督與檢驗檢疫事務、國土資源事務、海洋管理事務、測繪事務、地震事務、氣象事務、民族事務、宗教事務、港澳臺僑事務、檔案事務、***產黨事務、民主黨派及工商聯事務、群眾團體事務、彩票事務、國債事務、其他壹般公***服務支出。

2.外交。分設8款:外交管理事務、駐外機構、對外援助、國際組織、對外合作與交流、對外宣傳、邊界勘界聯檢、其他外交支出。

3.國防。分設3款:現役部隊及國防後備力量、國防動員、其他國防支出。

4.公***安全。分設11款:武裝警察、公安、國家安全、檢察、法院、司法、監獄、勞教、國家保密、緝私警察、其他公***安全支出。

5.教育。分設10款:教育管理事務、普通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廣播電視教育、留學教育、特殊教育、教師進修及幹部繼續教育、教育附加及教育基金支出、其他教育支出。

6.科學技術。分設9款:科學技術管理事務、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研究與開發、科技條件與服務、社會科學、科學技術普及、科技交流與合作、其他科學技術支出。

7.文化體育與傳媒。分設6款:文化、文物、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

8.社會保障和就業。分設17款:社會保障和就業管理事務、民政管理事務、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企業關閉破產補助、就業補助、撫恤、退役安置、社會福利、殘疾人事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鎮社會救濟、農村社會救濟、自然災害生活救助、紅十字事業、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9.社會保險基金支出。分設6款: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失業保險基金支出、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工傷保險基金支出、生育保險基金支出、其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

10.醫療衛生。分設10款:醫療衛生管理事務、醫療服務、社區衛生服務、醫療保障、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婦幼保健、農村衛生、中醫藥、其他醫療衛生支出。

11.環境保護。分設10款:環境保護管理事務、環境監測與監察、汙染防治、自然生態保護、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風沙荒漠治理、退牧還草、已墾草原退耕還草、其他環境保護支出。

12.城鄉社區事務。分設12款:城鄉社區管理事務、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城鄉社區公***設施、城鄉社區住宅、城鄉社區環境衛生、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政府住房基金支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出、城市公用事業附加支出、國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農業土地開發資金支出、其他城鄉社區事務支出。

13.農林水事務。分設7款:農業、林業、水利、南水北調、扶貧、農業綜合開發、其他農林水事務支出。

14.交通運輸。分設4款:公路水路運輸、鐵路運輸、民用航空運輸、其他交通運輸支出。

15.工業商業金融等事務。分設19款:采掘業、制造業、建築業、電力、信息產業、旅遊業、涉外發展、糧油事務、商業流通事務、物資儲備、金融業、煙草事務、安全生產、國有資產監管、中小企業事務、可再生能源、能源節約利用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其他工業商業金融等事務支出。

16.其他支出。分設5款:預備費、年初預留、住房改革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其他支出。

17.轉移性支出。分設8款:返還性支出、財力性轉移支付、專項轉移支付、政府性基金轉移支付、彩票公益金轉移支付、預算外轉移支出、調出資金、年終結余。

需要說明的是,支出功能項級科目沒有完全按政府職能分類,而是根據預算細化和財政支出統計分析的需要,采用了四種不同的辦法。

壹是按職能設置:如機關服務、小學教育、中學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中醫醫院、綜合醫院等。這類項級科目,著重於相關單位如機關服務中心,小學、初中、高中支出的完整反映。比如小學教育,原來用於小學教育的基本建設支出、教育事業費等都要歸集在小學教育科目下,這樣能完整反映某個小學的支出,便於自上而下進行統計。

二是按活動設置:以全國人大機關的支出為例。全國人大機關預算分為基本支出預算,項目支出預算。對單位的基本支出,單獨設置行政運行科目反映;基本支出之外的項目支出,屬於專門活動的,如人大會議、代表培訓、代表工作,單設人大會議、代表培訓、代表工作反映,其他項目支出,未單設科目的,則設置壹般行政管理事務反映。按活動設置項級科目,著重於相關單位支出的細化。如各級人大的支出,通過行政運行、人大會議、代表培訓等科目反映,單位的支出被分解,比較細化,也比較透明。

三是分行業設置:對企業的支出,統壹按國家統計局新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設置。比如,在工業商業金融等事務類下的制造業下,設置了紡織業、醫藥制造業、非金屬礦物制造業、電器機械及器材制造業等項,以與國民經濟行業統計壹致。

四是按資金用途設置:各項專項資金和政府性基金支出,2006年分別在壹般預算支出、基金預算支出單設科目反映。為保證管理的延續,2007年支出科目分別在相關功能分類類、款下設置項級科目。如教育附加費支出,在教育類下單獨設項反映;養路費支出在交通運輸類下的公路和水路運輸下單獨設項反映。這樣在匯總時,不僅教育和交通運輸兩個功能支出是完整的,而且將上述項級科目單獨拿出來,也能夠得到整個基金的收支情況。

(三)支出經濟分類

支出經濟分類主要反映政府支出的經濟性質和具體用途。從形式上看,各項財政支出,雖然都表現為資金從政府流出,但最終的經濟影響是存在差異的。有些表現為政府的商品和服務購買,直接對社會的生產和就業產生影響,並最終影響資源配置;有些表現為資金的無償轉移,關系到收入分配,最終對社會生產和就業產生間接影響。支出按功能分類後再按經濟分類,除了要細化預算,說明政府各項職能的具體支出差別,如是發了工資,購置低值易耗的辦公用品,還是購置資本性資產外。重要壹點,就是方便對政府的支出進行經濟分析。

支出經濟分類設類、款兩級,科目設置情況如下:

1.工資福利支出。分設11款:基本工資、津(補)貼、獎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福利費、社會保障繳費、夥食費、夥食補助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務支出。分設30款: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交通費、差旅費、出國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招待費、專用材料費、裝備購置費、工程建設費、作戰費、軍用油料費、軍隊其他運行維護費、被裝購置費、專用燃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分設14款:離休費、退休費、退職(役)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生產補貼、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4.對企事業單位的補貼。分設4款:企業政策性補貼、事業單位補貼、財政貼息、其他對企事業單位的補貼支出。

5.轉移性支出。分設4款:不同級政府間轉移性支出、同級政府間轉移性支出、不同級預算單位間轉移性支出、同級預算單位間轉移性支出。

6.贈與。下設2款:對國內的贈與、對國外的贈與。

7.債務利息支出。分設6款:國庫券付息、向國家銀行借款付息、其他國內借款付息、向國外政府借款付息、向國際組織借款付息、其他國外借款付息。

8.債務還本支出。下設2款:國內債務還本、國外債務還本。

9.基本建設支出。分設9款:房屋建築物購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基礎設施建設、大型修繕、信息網絡購建、物資儲備、其他基本建設支出。

10.其他資本性支出。分設9款:房屋建築物購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基礎設施建設、大型修繕、信息網絡購建、物資儲備、其他資本性支出。

11.貸款轉貸及產權參股。分設6款:國內貸款、國外貸款、國內轉貸、國外轉貸、產權參股、其他貸款轉貸及產權參股支出。

12.其他支出。分設5款:預備費、預留、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未劃分的項目支出、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