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深圳方面。如果投資人在銀行申購的LOF基金要轉到場內交易,投資人只有到券商處先開立深圳基金賬戶,然後到銀行將購買的LOF基金份額轉托管到券商處,T+2日後才能在券商處場內賣出該基金份額。這種轉托管業務投資人必須到銀行櫃臺辦理,按各個基金公司的規定不同,基金轉托管的費用也不同(大部分是不收取的)。在/main/aboutus/xywjs/lofsywjs/網址可以查詢相關官方交易規則。從券商轉到銀行,反向辦理即可。
第二,上證基金通轉托規則:
壹、基金份額在上證所場內不同會員營業部之間進行轉托指定處理流程
在上證所系統內進行基金份額轉托管的,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試行辦法》中有關規定辦理。
二、跨市場轉托管申報要素
跨市場轉托管的證券代碼為522***,“轉出”對應“賣出”,“轉入”對應“買入”。
對於轉出,價格欄填寫轉入方的銷售人代碼,範圍1-999元。
轉托管數量的下限為1份,最高不能超過99,999,999份。
三、基金份額在上證所場內系統和場外系統之間進行轉托管處理流程
(壹)賬戶規定
該類轉托管只限於在場內上海證券賬戶和以其為基礎在場外系統註冊的上海開放式基金賬戶之間進行。
(二)將上證所場內基金份額轉托管至場外系統業務處理流程:
1、投資者申請將基金份額轉出上證所場內系統的,應確保按照中國結算公司《開放式基金登記結算業務指南》相關規定,已在場外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銷機構處成功辦理開放式基金賬戶註冊或開放式基金賬戶註冊確認(具體可參見第二章第二節賬戶相關內容),並獲知該基金管理人或代銷機構代碼(該代碼為六位阿拉伯數字,首位數字為6)。
2、T日,投資者持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和上海證券賬戶卡到轉出方上證所會員營業部提交轉托管申請。轉出方上證所會員營業部應按照上證所相關數據接口規範要求申報轉托管,必須註明轉入方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銷機構代碼、證券賬戶號碼、基金代碼和轉托管數量。上證所將轉托管申請數據發送給中國結算公司TA系統。
3、T日日終,中國結算公司TA系統處理轉托管申報。對於合格轉托管申報數據,記減投資者上海證券賬戶基金份額,同時相應記增開放式基金賬戶基金份額;對於不合格轉托管申報數據,註明失敗原因並反饋轉出方上證所會員營業部。
4、T+1日,中國結算公司將成功及失敗轉托管處理結果反饋給上證所,上證所將其發送給有資格的轉出方上證所會員席位。
同日,中國結算公司將成功轉托管處理結果發送場外轉入方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銷機構。
5、T+2日起,投資者可在場外轉入方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銷機構處查詢到該轉托管轉入基金份額。
(三)將場外系統基金份額轉托管至上證所場內系統業務處理流程:
1、投資者申請將基金份額轉入場內系統的,應持有效身份證件到擬轉入的有資格的上證所會員營業部辦理指定交易,已辦理指定交易的除外。
2、T日,投資者在場外轉出方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銷機構處提出基金份額轉托管申請。場外轉出方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銷機構應按照中國結算公司相關數據接口規範要求申報轉托管,必須註明轉入方(上證所)代碼、開放式基金賬戶號碼、基金代碼和轉托管數量,其中轉托管數量應該為整數份。
3、T日日終,中國結算公司TA系統處理轉托管申報。對於合格轉托管申報數據,記減投資者上海開放式基金賬戶基金份額,同時相應記增上海證券賬戶基金份額;對於不合格轉托管申報數據,註明失敗原因反饋轉出方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銷機構。
4、T+1日,中國結算公司將成功及失敗轉托管處理結果反饋給場外轉出方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銷機構。
同日,中國結算公司將成功轉托管處理結果發送上證所,上證所將其發送給有資格的轉入方上證所會員席位。
5、T+2日起,投資者可在場內指定交易所屬有資格的上證所會員處查詢到該轉托管轉入基金份額。
(四)由於轉托管導致上海證券賬戶或開放式基金賬戶內的基金份額低於基金管理人規定的單個賬戶最低持有限額時,中國結算公司TA系統將對賬戶內剩余基金份額做強制贖回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