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新單位註冊(7個工作日)
1.參保單位經辦人持工商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復印件到失業保險中心征繳科窗口領取《湖南省失業保險參保單位基本信息表》、《湖南省失業保險人員變動情況表》等相關表格,同時用u盤復印要約材料填寫參保信息;
2、參保單位經辦人正確填寫並加蓋單位公章的上述表格(附電子表格)、相關資料及財務憑證到市失業保險中心征繳部窗口辦理;
相關材料包括: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統壹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地稅)原件及復印件、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參加養老保險的繳費憑證及花名冊。
財務憑證包括: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管理費用明細科目;近三個月工資發放的會計憑證。
3.對審核通過的新參保單位,征繳部門應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參保單位登記錄入,並在當月辦理新參保單位應收核定,打印繳款通知書。參保單位經辦人憑繳費通知書到指定銀行(長沙銀行)繳納首筆社會保險費(首筆繳費只能自行繳費),並與銀行簽訂《定期扣款業務繳費授權書》和《定期扣款業務合同清單》;
(二)參加失業保險單位人員變動情況(5個工作日)
1,增加
參保單位經辦人到失業保險中心征繳部窗口辦理相關資料。
相關資料包括:正確填寫並加蓋公章的《湖南省失業保險參保人員變動表》,壹式兩份(並提交電子版),參保單位與參保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參保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2.減少
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後,參保單位的代理人應持相關資料及時到失業保險中心征繳部窗口辦理。當月5日前可以申報當月減少,當月不繳費。6號以後,申報變更減免的時間統壹為次月,當月仍需繳費。
相關資料包括:正確填寫並蓋章的《湖南省失業保險參保人員變動情況表》壹式兩份(並提交電子版)、參保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文件或職工辭職申請報告(有職工簽名和單位意見);
3.參保單位因欠費凍結社會保險的,賬戶凍結期間不予辦理人事變動業務;
4.參保單位還清當月應付費用後,於次月在領取科窗口打印《失業人員申領資格初審表》和《失業救濟金申領登記通知書》,領取《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和《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登記表》,然後通知符合條件者到失業保險中心登記科申領失業救濟金。
(3)支付方式
1.委托銀行代收款項:即由代收部門將參保單位應繳納的失業保險費數據提交給收款銀行,銀行通過小額借記支付系統直接從參保單位賬戶劃轉失業保險費。參保單位應與開戶銀行簽訂《定期借記業務支付授權書》和《定期借記業務合同清單》。征繳部門每月初將參保單位應繳納的失業保險費數據報送收款銀行,從參保單位賬戶劃轉失業保險費,繳費成功的單位於當月25日後從失業保險中心征繳部門收到基金回單。參保單位應及時查詢當月失業保險費扣除情況,未繳納的單位可於每月20日前到失業保險中心征繳部窗口查詢原因,辦理補繳手續。
2.單位繳納:即參保單位以現金結算或轉賬方式繳納失業保險費。失業保險費提倡通過委托銀行支付的方式繳納。參保單位因客觀原因確需自付的,應書面申請,經批準後方可采用自付方式支付。參保單位經辦人可在失業保險中心征繳部窗口或電話查詢每月應繳費額數據,每月10前現金或轉賬至失業保險費收入戶,當月25日前在失業保險中心征繳部窗口打印回執。
第二,失業登記
(1)申請條件
1.用人單位和個人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違背本人意願中止就業(通常情況下違背本人意願中止就業的情形包括:①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2)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單位無過錯,個人自願辭職不屬於申請範疇);(三)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或者辭退的;(四)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五)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六)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2)適用範圍的限制
失業人員應當自勞動關系或者工作關系終止或者解除之日起60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申領手續。
(3)申請失業救濟金的程序
1.裁減人員後,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到征收部門領取《申請資格初審表》、《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含《失業保險申領通知書》)和《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登記表》;
2.用人單位應當及時通知失業人員,告知其申領失業救濟金的政策,並為符合申領失業救濟金條件的失業人員發放《申領失業保險金登記表》和《再就業培訓登記表》,指導其正確填寫。
3.無業人員到工行開壹張自己名字的存折(或卡),將身份證和工行存折(或卡)復印在壹張A4紙上,在空白處填寫電話號碼並簽名確認;
4.失業人員準備本人近期免冠照片5張(1寸),粘貼在表格指定位置;
5.失業人員憑《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到當地鄉鎮(街道)政府辦理計劃生育轉移手續(即在《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背面備註欄簽署“同意接收”並加蓋公章);
6.失業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登記表、存折身份證復印件及照片到我中心登記科辦理審批(原改制企業下崗職工如需查詢本人檔案,檔案不在我局檔案中心的,應積極配合提供本人檔案);
7、等候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電話通知(壹般在信息提交後的次月上旬),接到通知後,按要求參加培訓和考試;
8.簽到:每月5日至15日到我中心報名處簽到。失業救濟金將於每月25日後發放到享受對象的銀行賬戶。
9.失業救濟金發放三個月後,請失業人員攜帶身份證原件到我中心綜合部領取醫保卡。同時,需要辦理醫保手冊的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失業金和近期免冠照片壹張1到瀏陽市人社局壹樓業務大廳醫保服務窗口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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