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分兩種情況:1.住院費用:妳父親在參加城鎮醫療保險期間住院的話是肯定可以報銷的,只是根據住的是幾級醫院的不同報銷的比例不同,壹般報銷比例在60%左右。(除去門檻費後) 2.門診藥費:患有的慢性病是不是門診規定的那十幾種可以報銷的病種(可以到妳交保費的街道或村鎮問,都有宣傳單的)壹般地方政府(醫保局)都是每年從9、10月開始辦理《門診規定病種》登記手續,沒有辦理《門診規定病種》登記手續,門診藥費是不給報銷的。壹般來說報銷的比例是個人40%基金支付60%。壹個人可以辦兩個病種。如果辦理的是壹個病種去掉門檻費自付,報銷 的比例就少了。所以妳父親如果想報門診藥費,今年9到10月先要去醫保局辦理《門診規定病種》登記手續。當然辦《門診規定病種》登記手續必須是規定的那十幾種病,不是規定的那些病門診藥費不能報。但住院費用可以報。
值得註意的是1.每年交的醫療保險費只管壹年每年要重復交。(現在正在交明年的) 2.辦理《門診規定病種》登記手續的,門診費用才能報銷,並且必須是在規定的醫院產生的費用。其他醫院或藥店產生的費用不能報銷。3.既不住院也沒有辦理《門診規定病種》登記手續,不能報銷。有些地方在發生費用時,個人需要先墊付,到年底報銷,有些地方是當時就只要支付個人的那壹部分。各地的政策有少許差別。具體情況妳可以到當地的醫保局咨詢。
報銷時憑妳繳費時發的那個卡(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卡)和身份證和發票憑證到妳住院的醫院報銷。要註意的是妳住院的時間必須是在妳交費的保險年度內。(每年交的醫療保險費只管壹年每年要重復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