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會保險型;
2.節儉基金型;
3.社會救濟型;
4.普遍補貼型。
二、社會保障體系的主要作用:
1,彌補了市場經濟的不足。
社會保障制度能夠為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和保障條件。這是因為市場經濟遵循價值規律的要求。
由於價值規律和市場機制的作用,壹方面促進了經濟效益的提高和生產的發展,另壹方面又會導致收入分配的大差距。有的人收入高,生活富裕,有的人收入低,陷入貧困。
同時,由於優勝劣汰的競爭法則,壹些企業破產,工人失業,壹些人陷入沒有生活的困境。可見,市場經濟自發地向效率傾斜,無法自發地實現社會公平分配。收入分配不公是社會不穩定的隱患。
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社會保障體系,通過收入再分配兼顧社會公平,可以起到維護社會穩定和安全的作用,為改革和發展提供保障。
同時,社會保障制度可以分散勞動者可能遇到的各種風險,也彌補了市場經濟的缺陷。
另外,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力作為主要的生產要素,需要在不同地區不同所有制的企業中合理流動。如果沒有社會化的社會保障體系為勞動者提供養老、醫療、失業等保障,勞動力就無法流動,勞動力資源的合理配置也難以實現。
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有利於保證勞動力平等進入市場,參與競爭,使勞動力資源得到充分開發和合理利用,從而保持經濟更快更好發展。
基層治理是基層區域(如城市社區和農村)的治理。
基層是社會治理的基礎,國家治理的現代化離不開基層治理的現代化。城市社區治理和農村村莊治理都屬於基層治理的範疇。基層治理涉及面廣、量大、事多,直接面對群眾,在整個國家治理體系中占有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