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金每年承諾定期為投資者支付的金額或比例壹般是固定的,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進行調整,這往往與基金的投資類型和預期收益有關。定期支付機制不同於國內市場普通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不需要考慮基金是否具有分紅能力,即基金在彌補前期虧損後仍有正的可分配收益,而是根據基金資產凈值按照壹定的約定比例強制分紅。簡而言之,投資者獲得的“分紅”除了基金收益之外,還可能包括壹些基金資產。
2.定期支付形式的“分紅”不會影響基金凈值,只是相應減少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數。定期支付基金旨在提供定期現金流,不強調資本增值。
3.優點:提供定期穩定的現金流與基金分紅相比,“定期支付”不受基金“可分配利潤”和“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於面值”的限制,按照約定的現金支付比例定期進行現金支付。這種模式為希望定期獲得現金、追求長期資本增值的投資者提供了壹種全新的投資選擇,在享受資本投資增值的同時,可以滿足房貸、房租、水電煤氣等日常生活開支的現金流需求。
4.“削峰填谷”,平滑基金凈值波動。定期支付還起到“削峰填谷”的作用,平滑基金凈值波動,平滑從高收益年到低收益甚至負收益年的收益。既有利於避免股市大跌和貨幣市場“錢荒”帶來的沖擊,又能在低迷的市場中實現落袋為安,在市場向好的環境中享受長期持有基金帶來的資本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