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分紅是指基金將部分收益以現金形式分配給基金投資者,分為現金分紅和紅利再投資兩種方式。現金分紅是指基金公司將部分收益以現金形式分配給基金投資者。紅利再投資是指在基金分紅時,基金持有人將分紅所得現金按當日基金凈值折算成基金份額,再分配給投資者。
如果基金采用現金分紅的方式,即將紅利以現金形式發放到投資者的銀行賬戶,會減少投資者基金賬戶中的資金,同時如果分紅後基金凈值下跌,也會減少投資者的市值。
同時,無論采用哪種分紅方式,分紅後,基金凈值都會根據其分紅情況相應下調。
基金分紅是指基金將部分收益以現金形式分配給基金投資者。基金分紅的方式主要有兩種:現金分紅和紅利再投資。只有基金當期收益得到滿足,前期虧損得到彌補,才能進行當期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後,每份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於面值;基金當期虧損不分配收益的原則。
基金分紅的方式主要有兩種:壹種是現金分紅,壹種是紅利再投資。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規定,投資人未指定紅利分配方式的,默認收益分配方式為現金紅利。投資者可以在股權登記日之前到妳購買該基金的機構修改分紅方式。
比如妳持有某基金654.38+萬份,每份基金份額將獲得0.05元的分紅:如果選擇現金分紅方式,那麽基民將獲得0.5萬元的現金分紅。假設分紅再投資,分紅基準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25元,那麽基民可以分成5000元÷1.25元/份=4000份基金份額,基金份額就變成104000份。由於基金總資產因分紅而減少,分紅後基金凈值減少。
開放式基金默認的分紅方式是現金分紅,但基民可以根據個人的具體情況和基金市場的變化自主更改。變更分紅方式時,代銷客戶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和證券卡到原購買基金的代銷機構進行修改;直銷客戶可通過基金公司網站或電話交易系統自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