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治療年度內,享受門診統籌待遇後,個人自付2000元以上的門診醫療費用,在社區醫療機構治療由基金支付50%,在非社區醫療機構治療由基金支付30%,年度基金支付限額為2600元。
南京職工醫保門診大病治療報銷
1,應用。被保險人患門診重特大疾病的,應當向本市三級定點醫療機構有資質的醫生申請疾病鑒定;
2.身份證明。確認醫生為參保人後,填寫《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重特大疾病確認單》(壹式兩份),同時將參保人的疾病信息如疾病名稱、診斷依據、診斷時間等錄入醫療機構HIS系統;
3.復習。參保人攜帶經醫生簽字確認的門診大病鑒定表、診斷依據等相關資料到定點醫療機構醫保辦進行疾病鑒定審核;
4.註冊。定點醫療機構醫保辦將參保人疾病名稱、認定醫生、診斷依據、診斷時間等疾病信息從醫療機構HIS系統中轉或錄入基本醫療保險信息系統;
5.定點。參保人員同時在定點醫療機構登記疾病信息,選擇門診大病項目定點醫療機構:
(1)惡性腫瘤門診治療限三家定點醫療機構;
(2)器官移植術後門診抗排異治療限於兩家定點醫療機構;
(3)慢性腎功能衰竭、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系統性紅斑狼瘡等疾病僅限1定點醫療機構。
6.打印。被保險人攜帶:
(1)經醫生簽字確認、醫保辦審核蓋章的確認單;
(2)診斷依據的相關資料(其中,器官移植術後門診抗排斥治療須提供移植手術出院小結原件及復印件);
(3)壹寸近期免冠照片,並選擇本市就近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打印大病門診專用病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