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分類
(壹)根據運作方式不同,可以分為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
(二)根據組織形式的不同,可以分為契約型基金、公司型基金。
(三)根據投資對象不同,可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混合基金等。基金資產60%以上投資於股票的為股票基金。
基金資產80%以上投資於債券的為債券基金。
混合基金同時以股票、債券等為投資對象,投資於股票、債券和貨幣市場工具,但股票投資和債券投資的比例不符合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規定。
(四)根據投資目標不同,可分為增長型基金、收入性基金和平衡性基金。
壹般而言,增長型基金的風險大、預期年化收益高;收入型基金的風險小、預期年化收益低;平衡型基金的風險、預期年化收益則介於增長型基金與收入型基金之間。根據投資目標的不同,既有以追求資本增值為基本目標的增長型基金,也有以獲取穩定的經常性收入為基本目標的收入型基金和兼具增長與收入雙重目標的平衡型基金。不同的投資目標決定了基金的基本投向與基本的投資策略,以適應不同投資者的投資需要。
(五)依據投資理念的不同,可以分為主動型基金與被動(指數)型基金。
(六)根據募集方式不同,可分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
(七)根據基金的資金來源和用途的不同,可分為在岸基金和離岸基金。
(八)特殊類型基金
1.系列基金
2.基金中的基金。我國尚無此類基金存在。
3.保本基金
4.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與ETF聯接基金(有改動並新增了內容)
5.上市開放式基金(LOF)
上市開放式基金(ListedOpen_endedFunds,LOF)是壹種既可以在場外市場進行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又可以在交易所(場內市場)進行基金份額交易和基金份額申購或贖回的開放式基金。它是我國對證券投資基金的壹種本土化創新。LOF結合了銀行等代銷機構和交易所交易網絡兩者的優勢,為開放式基金銷售開辟了新的渠道。LOF通過場外市場與場內市場獲得的基金份額分別被註冊登記在場外系統與場內系統,但基金份額可以通過跨系統轉托管(即跨系統轉登記)實現在場外市場與場內市場的轉換。LOF獲準交易後,投資者既可通過銀行等場外渠道申購和贖回基金份額,也可以在掛牌的交易所買賣該基金或進行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LOF與ETF的區別:
(1)申購、贖回的標的不同。LOF是基金份額與現金的交易。ETF是基金份額與“壹籃子”股票的交易。
(2)申購、贖回的場所不同:ETF通過交易所進行;LOF在代銷網點進行。
(3)對申購、贖回的限制不同:ETF要求的數額較大,在50萬份以上;LOF在申購、贖回上沒有特別要求。
(4)基金投資策略不同:ETF通常采用完全被動式管理方法,以擬合某壹指數為目標;而LOF既可以采用主動方式,也可以采用被動方式。
(5)在二級市場的凈值報價上,ETF每15秒提供壹個基金凈值報價;而LOF通常壹天只提供壹個或幾次基金凈值報價。6.QDII基金
7.分級基金,又稱結構型基金、可分離交易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