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基金投資 - 員工反映強烈的問題有哪些?

員工反映強烈的問題有哪些?

員工反映強烈的問題有哪些?

▲壹些市縣工會不僅設有信訪接待室,還建立了領導幹部信訪接待日制度。圖為今年8月24日郴州市總工會門口公布的來訪時間、來訪地點、來訪領導。(何平/攝)

65438年5月5日國務院第76次常務會議通過,2008年5月0日起施行的《信訪條例》對保護信訪人合法權益作出了明確規定。各級人民政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的信訪接待室已成為密切聯系人民群眾的重要渠道。我省各級工會加大信訪接待力度,信訪接待室成為各地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聚集地。

據了解,今年以來,職工反映強烈的問題主要集中在部分企業改制不規範、破產改制企業遺留問題多、部分企業侵害職工權益等問題。

壹些企業改制不規範,職工合法權益難以維護。

記者從省總工會接待室了解到,在信訪總量中,反映企業改制、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信訪占省級信訪量的23.5%,居首位。從株洲、湘潭、郴州、邵陽等地上報的情況看,企業改制過程中,政策宣傳不廣泛,思想工作不到位,實際操作不透明,清算過程中不落實社保待遇和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甚至少數企業法人故意違規,損害職工利益,導致職工上訪增多。株洲市總舉報120職工為企業改制上訪,信訪量排名第壹;湘潭市共接待企業改制職工上訪123人次,占信訪總量的17%,位居第二。因此,在企業改制中,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現象已成為影響當前職工隊伍穩定的突出問題。

破產、改制企業遺留了許多問題,有些處理難以落實。

據信訪工作人員介紹,這壹問題在省級接待的信訪中最為強烈,占信訪總量的21.8%,位居第二。尤其是煤礦工人尤為突出。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壹,基本醫療沒有保障。如果某礦是央企,破產前沒有參加當地基本醫療保險統籌。破產後,中央預留費用與地方醫保統籌差距大,政策不統壹,企業入保困難。根據中央規定,破產企業醫療保險費按上壹年度職工年工資總額的6%計算為10年,然後減半核定;但按照省裏的規定,已參加保險計劃的企業要按當地平均工資的6%計提10年,未參加保險計劃的企業要按參保職工年平均實際支出10年。由於破產企業長期虧損,職工工資低,中央和地方政策懸殊,地方政府不會接受。現在礦內勤只能按照職工實際醫藥費20-30%的比例報銷預留費用。礦山退休人員養老金普遍較低,有時無法按時發放,生病時很難支付醫藥費。破產企業的退休職工對此反應強烈。

第二,工傷待遇無處可尋。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湖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規定,因工致殘、患職業病的職工,可以享受醫療費、住院費、住院期間夥食補助費、護理費、外出就醫路費等待遇。而破產企業不在工傷保險範圍內,除了少量可以從中央財政報銷的醫療費用外,其他福利沒有資金渠道。這個礦的殘疾人和職業工人聯名上書,自發組成了跨地區的上訪小組,多次上訪,已經成為礦區最大的不穩定因素。

第三,沒有對已故員工供養親屬的待遇。自1951勞動保護條例頒布以來,企業職工死亡遺屬津貼規定由企業支付。65438-0995養老保險改革期間,國家和省政府都出臺了政策。退休人員死亡時,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和救濟費由養老統籌基金支付。但由於我省養老保險基金入不敷出,這壹政策並未實施,仍沿用“由原企業支出”的規定。去年,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總工會聯合下發了湘勞社證字[2004]28號、34號文件,對因工或非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待遇進行了調整,但破產改制企業由於沒有“原資金支出渠道”,不能執行這壹政策。

壹些困難企業退休職工養老保障困難。

據信訪部門人士分析,郴州市占信訪總量的19%,位居全市工會信訪量第壹。湘潭占16%,排名第二。難以進入社保的情況主要有三種:

壹是退休職工無力繳納政策規定的社保待遇,難以入社保。湘潭市勞動局文件潭勞社字[2004]20號規定,退休職工必須按年齡足額繳納社保基金,才能參加社保。“65歲以下的,要壹次性向社保局繳納10年(20572元/人)的養老金”,導致很多困難企業的退休人員難以繳納和進入社保。6月10日,市皮革廠65名退休職工聯名上書要求社保。

二是企業拖欠社保費用,導致退休職工無法入社保。國光瓷廠未繳納社保基金,導致60名退休人員無法退休。三是企業拖欠社保金,使已入社保的退休職工少領了應得的養老金。湘潭汽車修理廠雖然進了社保體系,但退休工人領取的養老金比每月應發金額少50元,心裏很不平衡。

有些企業違反勞動法規,很難處理。

隨著用工制度的規範,員工的法律維權意識不斷增強。不少職工通過信訪和“12351”職工維權熱線反映,企業存在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不繳納社會保險、滯留用工資金、延長工作時間、拖欠工資、解除勞動關系、不給予經濟補償、不繳納社會保險等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

某保險公司員工多次寫信、打電話反映行業不簽訂勞動合同,不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壹些民營企業和服務業比較突出。比如長沙愛特美藝術有限公司員工反映,單位拒絕簽合同和繳納社保,延長工作時間,9月份停工。因為就業難,員工只能忍,不敢向老板提意見。對此,雖然他們已經向有關部門反映,但問題仍然無法得到有效解決。

工會組織視角下的建議

工會作為黨聯系職工的橋梁和紐帶,有責任表達和維護職工的意願和利益。省普法保障廳負責人認為,各級工會應在以下幾個方面積極作為:

1.各級工會要加大在企業改制過程中的民主參與。要嚴格規範國有企業改制的民主程序,從源頭上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要加強對企業法人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防止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要加強改革改制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工作,堅持改制方案由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分流職工安置由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的方針。要加強改制的政策宣傳和引導,幫助職工轉變觀念,提高民主參與和管理的意識,為推進企業改制打下堅實基礎。2、建立工會與黨政相關職能部門聯動處理來信來訪和“熱線電話”反映重大問題的工作機制。要充分發揮工會和黨政職能部門聯席會議的作用。對於職工反映的需要通過調整政策、出臺新政策解決的問題,工會要從源頭上參與,推動政府積極出臺政策加以解決;如勞動用工問題等需要通過勞動保障監察查處的,可以積極配合政府職能部門加大查處力度,讓工會組織的信訪工作和“熱線”工作真正為職工解決現實問題。

3.建立內部維權協調機制。各級工會要建立信訪接待協調機制,根據號文件精神,成立協調領導小組。湘工發辦[2004]51號,充分發揮協調領導小組成員的作用,集體研究解決重大問題,相關處室要定期交流信息,積極配合,推動員工反映的問題得到及時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