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異地醫保報銷的條件
1.辦理了異地安置、探親、工作、留學等異地就醫登記手續的參保人員,在異地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用現金支付。
2、省級參保人員同意轉往北京、上海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費用以現金支付。
二是異地醫保報銷比例(最高90%)
1,門診報銷比例
普通門診不設起付線,所有參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門診待遇。壹個醫療保險年度內,普通門診不設起付線,門診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內的醫療費用按60%的比例報銷,統籌基金年度最高個人支付限額為400元。
2.住院報銷比例
。連續投保年限越長,報銷比例越大。參保居民連續繳費每滿5年,醫保基金住院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累計報銷比例不超過10個百分點。如果從2007年開始連續參保10年,三級、二級、壹級醫院住院報銷比例分別達到70%、80%、90%。
3.二次報銷比例
“二次報銷”後,參保居民單次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屬於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部分,可能會有“二次報銷”。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後,個人負擔超過8000元,大病保險基金對超過55%的部分給予“二次報銷”。
對參保居民壹年內多次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和“二次報銷”後,參保居民年度累計住院醫療費用(含合規合理自費部分)超過25000元,超出部分由大病保險基金按照55%的比例再次“報銷”,大病保險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25萬元。
4.報銷金額
每年最高可報銷37萬元參加我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年度支付限額為654.38+0.2萬元,大病保險年度支付限額為25萬元。因此,伊諾金融發現,被保險人每年最高可報銷37萬元。
第三,異地醫保報銷的流程
1,在社保網站領取或下載《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工作居住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
2、按規定填寫,並由涉外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蓋章的《申報表》;
3.將填好的《申報表》帶回負責分工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審核確認。需要辦理省內異地就醫卡的,憑《申報表》經審核確認後到市社保中心審核部門登記,再到社會保障卡管理部門辦理省內異地聯網卡的制卡手續;
4.參保人個人社保卡備案後無法使用;參保人復診就醫的,應到市社保機構辦理註銷就醫登記,其個人社會保障卡自次日起可在定點醫療機構使用;
5.實行報改不報的原則。
第四,異地醫保報銷需要的材料
1,異地就醫申請表復印件
2.藥店的正規發票(國家稅務總局財務司監制,發票上列明所購藥品明細)或定點醫院的門診收據。
3.患者身份證和經辦人身份證
4.本人存折銀行卡賬號(農村信用社除外)(國外賬戶需銀行名稱)
醫保異地報銷的發展方向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表示,將分三步解決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問題。
第壹步:實現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統計顯示,省內異地就醫比例最大。截至2016年底,全國已有30個省份實現了省內異地就醫持卡結算。第二步:今年上半年實現跨省異地退休安置人員住院費用直接結算。尹蔚民說:“把退休的父母接到子女工作的地方,可以直接看病,異地結算。”
第三步:今年年底前,實現所有符合轉診條件人員住院費用直接結算。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報道,全國異地就醫結算系統2016已於2006年底上線試運行。試運行期間,已有15個省份接入該系統並開始試點。
異地就醫主要針對四類人群,即:
1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即退休後異地定居,戶籍遷入定居地的人員;
2 .長期異地居住人員是指在異地居住且符合參保地條件的人員;
3.異地常駐人員是指由用人單位派駐異地且符合參保地條件的人員;
4.異地轉診人員是指符合參保地轉診條件的人員。
此前,異地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個人先行墊付,治療結束後由本人或代理人持票據到醫保中心報銷。
實現醫保跨省異地直接結算後,參保市民無需墊付醫療費用(自費除外),也無需拿發票報銷,只需持社保卡在定點醫院就醫即可。看病時,報銷比例直接從卡上結算,個人只需把自己的資金直接存到卡上。
相關問答
1.異地住院醫保能報銷嗎?
答:部分試點省市已經開始實行醫保異地結算,但全國標準不壹定相同。
第二,異地醫保能報銷嗎?
回答:壹般醫保是不能異地報銷的,除非在壹些特殊情況下可以報銷:
1,壹般不能跨地區使用;
2、特殊情況下,出差、探親、休假等原因在異地急診住院的醫療費用,應按照當地醫療保險辦法的具體規定予以報銷。壹般在緊急情況下,允許就近診治。治療後憑治療醫院出具的有效證明,到當地醫保經辦機構按規定報銷。
3.另外,如果已經退休,子女在北京落戶,可以向參保地醫保中心申請退休人員異地安置。妳辦好以後可以在XX選擇壹兩家定點醫院,費用先自己出,然後回參保地醫保中心報銷。
4.對於長期在海外的員工,也可以申請醫保異地安置,單位可以申請。做好以後,他們可以在XX選擇壹兩家定點醫院,費用自己墊付,然後由參保地醫保中心報銷。
三、異地急診住院醫保怎麽報銷?
回答1。攜帶患者身份證、兩張壹寸彩色照片、新農合卡到縣合管辦辦理轉診、備案手續;
2.攜帶患者身份證、新農合證明、轉診備案手續到轉診醫院就醫,辦理新農合住院手續;
3、出院後,憑患者身份證(或戶口本)、新農合證、病歷復印件、住院結算單(有的以發票形式)、住院費用清單、轉診備案手續到合管辦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