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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公積金可以全部取出嗎?

公積金繳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其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可由其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全額提取。

壹.節約儲金賬戶的繼承和提取

公積金作為壹種長期儲蓄制度,旨在為職工提供住房金融支持。當存款人死亡時,其公積金賬戶中的余額不會自動消失,而是成為其遺產的壹部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死者的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有權繼承其遺產,包括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

二、提取條件和程序

為了保證公積金的合法使用,避免濫用和冒用,提取死亡職工的公積金需要滿足壹定的條件和程序。通常提取人需要提供死亡證明、繼承人身份證明、親屬關系證明等相關材料,按照規定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無誤後將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全額支付給付款人。

三、註意事項

為死亡員工提取公積金時,需要註意以下幾點:

1.提取人必須是死者的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提款申請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到期後不得辦理;

3.提取金額以公積金賬戶內余額為限,不得超過此範圍;

4.如遇特殊情況或爭議,可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或相關部門。

總而言之:

在壹定的情況下,死亡公積金是可以完全提取的,但是需要滿足壹定的條件和程序。提取人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按照規定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在辦理過程中,要註意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確保公積金的合法使用。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24條規定: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3條規定: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儲蓄和日用品;公民的樹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法律允許公民擁有生產資料;公民財產權中的著作權和專利權;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