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基金投資 - 剩余保險金的計算方法

剩余保險金的計算方法

甲:妳好。

第壹,剩余保險費的範圍和對象。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在地方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的機關、團體、企業(福利企業除外)、事業單位及其他用人單位,按不低於65438+本單位職工總數0.7%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當繳納殘保金。

第二,收取剩余保險金的標準

未安排殘疾人就業或者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單位。每安排1名殘疾人就業,按照市統計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60%繳納殘保金。排列比小於1的,按實際差額比計算。安排盲人就業1人,按安排殘疾人就業2人計算。

殘保金金額=(單位上年度職工總數(平均人數)×1.7%-在職殘疾職工人數)×全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 60%。

三、成立時間不足1年的單位和安排殘疾人就業時間不足1年的單位如何計算?

成立時間不足1年的單位,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的,也應繳納殘保金。繳費時間按單位成立後的滿期計算,不足1個月的不算。

殘疾人就業不滿1年的,按照殘疾人實際就業時間計算;不足1個月,按1個月計算。

四、應安排殘疾人就業少於1,如何計算繳納金額?

按照1.7%的比例,殘疾人就業不足1的,按照實際差額比例計算繳納殘保金。

如某單位2007年職工總數為50人,按照1.7%的比例,應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不足1人[50人×1.7%]。2007年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2008年按18409元[21658(元)×50(人)×1.7%]繳納殘保金。三、征管:

保障金按年計算,按季繳納。每季度應繳納的保證金為全年應繳納金額的四分之壹。用人單位應分別於3月、6月、9月和65438+2月向保障金征收機關申報繳納本季度應繳納的保障金。

用人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保障金征收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申報時應提供本單位職工人數、實際就業殘疾人人數、職工年平均工資等信息,稅務機關應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稅務機關應對用人單位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申報資料齊全的,受理申報;信息不完整的,壹次性告知用人單位補正。

法律依據:根據《殘疾人就業條例》,保障金征收機關報送財政部門,由財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的,治安征收機關除繳納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滯納金。滯納金按照保證金的預算級次繳入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