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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類藥品在醫保報銷範圍內嗎?

現在人們已經逐漸熟悉看病,盡量選擇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以下簡稱藥品目錄)中的藥品,讓醫保按醫保政策報銷,減輕醫療負擔。今天要告訴大家的是,藥品目錄中的藥品分為甲類藥品和乙類藥品,涉及的報銷政策也不壹樣。

壹、甲類和乙類毒品的定義

2020年7月底,官網,國家醫療保障局頒布了《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將於9月1日起施行。

《暫行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國家藥品目錄中的西藥和中成藥分為“甲類藥品”和“乙類藥品”。

“甲類藥品”是指臨床治療必需、應用廣泛、療效確切、價格或治療費用在同類藥品中較低的藥品。

“乙類藥品”是指在同類藥品中,可用於臨床治療,療效確切,價格或治療費用略高於“甲類藥品”的藥品。協議期內,談判藥品將納入“乙類藥品”管理。省級醫療保障部門根據國家規定納入《藥品目錄》的民族藥品、醫療機構制劑納入“乙類藥品”管理。

中藥飲片的“A-B分類”由省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確定。

二、甲類藥品和乙類藥品報銷原則

《暫行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參保人使用“甲類藥品”,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支付標準和分擔方式進行支付;“乙類藥品”的使用是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支付標準為基礎,參保人先支付壹定比例,再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分攤方式支付。個人預付的“乙類藥品”比例由省級或地區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確定。

以湖南為例。2022年2月10,官網,湖南省醫療保障局公布湖南省實施細則(湘醫保[2022]1號),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暫行辦法》細則明確,參保人對“甲類藥品”不先行賠付;使用“乙類藥品”,由參保人先支付壹定比例後,再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分攤辦法進行分攤。“乙類藥品”支付比例由省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確定,全省統壹執行。

也就是說,甲類藥品可以完全納入醫保政策報銷範圍,而乙類藥品則需要參保人先支付壹定比例,然後將剩余部分納入醫保政策報銷範圍。

三。乙類藥品報銷規則和計算方法

《暫行辦法細則》第十七條規定:省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組織醫藥、藥學、醫保、價格等方面的專家對乙類藥品進行評審,通過專家評審確定自付比例。審查規則是:

(1)協議期內西藥、中成藥、藥品的自付比例分為0、5%、20%、30%四個檔次,其中基本藥物和限制兒童用藥的自付比例設置為0;壹般治療藥物的自付比例定為5%;對主要起輔助治療作用、臨床上易被濫用的藥品,自付比例定為20%;對市場競爭不充分、價格高的藥品,自付比例定為30%。

(二)同壹最小分類藥品,療效、價格、安全性和臨床使用無顯著差異的,設定相同的自付比例。

(3)中藥飲片,自付比例設為0。特殊加工規格的中藥配方顆粒、中藥飲片與療效規格相同的中藥飲片價格相近,自付比例設為0;臨床效果不明顯且價格昂貴,原則上不應納入;其他自付比例設為20%。

下面舉例說明乙類藥品報銷的計算方法。

例如,《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1)規定他克莫司(鈣調磷酸酶抑制劑,非限制使用)為乙類藥品。

我們以湖南為例。湖南省醫保局和湖南省人社廳聯合發布的《關於實施的通知》明確,他克莫司(鈣調磷酸酶抑制劑,不限用藥)作為乙類藥品支付5%。

比如某患者在某醫院使用該藥,醫院實行“零差價”,按進價收取藥費545.50元。

出院結算時報銷如下:自付545.50- 5%,即27.275=518.225元納入報銷範圍,患者在居民醫保參保人跨省就醫的情況下,報銷比例為50%,統籌基金支付518.225×50% = 259.5438+0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