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研究領域”其實已經說得很清楚,該填寫的是“領域”或者壹個相對固定的“研究方向”,不少人卻填寫壹個具體的研究項目的名稱,顯然不合適。
2、“摘要”只可以填寫400個字,經常發現壹些申請者浪費這壹珍貴的空間,花掉過半甚至大半的字數來描寫背景資料。切記,評委大都很忙,有時候“摘要”成為他們了解妳全部亮點的主要途經,應該在這部份盡可能多地談論自己的東西。本人通常用第壹句話了簡介最精要的立論依據,用最後壹句話來闡述研究的學術意義,中間的大部分文字則用來介紹申請項目的核心內容,也就是最容易打動評委的那些閃亮。
3、“項目組成員”應該只列入那些“有用”的人,千萬不要將沒有多少學術積累的科主任或者前導師硬拉進來。項目分工盡可能明確,切不可使用“參與實驗”等之類模糊的語言。特別註意,不要留下“理論指導”或者“實驗指導”這類自殺性把柄。作為申請者,還需要別的人來給理論指導,這就等於告訴評委還不具備主持研究項目的能力。最後,沒有人可以為壹個面上項目花上12個月,那樣也太不可理喻了,何以維持生計?沒有別的事要做了嗎?
“項目的立論依據”絕非越長越好,切不可寫成壹篇面面俱到的綜述,不會有太多的人有時間和心情來閱讀那些與自己工作關系不大而又不得要領的長篇大論。
4、“參考文獻”列出10條左右就足之有余,沒有必要告訴別人已經閱讀了浩瀚的文庫。這些文獻如果有壹兩條自己發表的文章那是最好不過的事情;但又不能太多,否則評委有可能認為除了自己,感興趣的人不多。
5、“研究目標”和“擬解決的關鍵科學問題”可以各列出2~3條,不能羅列太多,更不可大段描述。
6、“研究方案”是整份申請書的靈魂部分,許多認真的評議人和評審專家就是主要依據該部分來判斷壹份申請書優劣的。申請者應該將技術路線和方法仔細闡述清楚,不可因為所謂的“保密”需要而有意省略壹些必不可少的實驗步驟。在這種情況下,評委除了認為填表不認真或者不得要領之外,恐怕不會故意另辟蹊徑去相信申請人有能力。
7、“可行性分析”和“項目的特色和創新之處”實際上是說明自己有能力,不能裝斯文扮低調;但更不能走向另壹個極端,過分誇大自己的業績通常都逃不過評委的眼睛。
“申請人簡介”,有幾斤幾兩,全都在這裏擺曬出來。不少評委拿到壹份申請書第壹手就直接翻到這壹頁,看看有沒有相關的研究背景。如果沒有,那是很不好說話的;相反,如果有充分的資料顯示有能力完成所申請的項目,其他部分受關註會減低。
8、項目組的其他成員同樣重要,尤其是他們發表的論文清單。總之,必須實事求是地提供資料顯示出是壹名優秀的學術帶頭人,目前正在領導壹個奮發向上的科研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