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庫傳媒“大學生創業基金”(以下簡稱“創業基金”)是由智庫傳媒特別設立、管理的旨在支持鼓勵在校大學生或應屆畢業生進行自主創業活動,從而拓寬就業渠道的專項基金。
大學生創業基金支持的對象
1.創業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技術含量較高、創新性較強,有較大的市場容量和較強的市場競爭力,有較好的潛在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智庫傳媒自有經營範圍。
2.申請“創業基金”的個人或法人應為在校大學生(含碩士、博士),在校期間品學兼優,無不良記錄;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含文化產業項目)的研制、開發、生產、銷售和服務業務,並具備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有持續創新的意識。
大學生創業基金支持的方式
根據大學生創業的實際情況,申請“創業基金”的大學生基本為首次創業,為了便於管理及增強大學生的創業責任感,智庫傳媒采取資本金(股本金)投入或授權項目經營並對其財務進行監管的方式支持在校大學生的創業行動。
資本金投入:資本金投入以智庫傳媒自有資金投入或項目授權經營為主,數額壹般不超過企業註冊資本或申請人準備投入的50%且投入壹般不超過10萬元。
同時智庫傳媒還會從公司註冊手續的辦理、企業稅務的代理、經營中的管理培訓及相關政策的把握等各個方面給予申請人新設的企業以支持。
大學生創業基金申請的程序
“創業基金”對同壹個大學生只支持壹個項目。
申請人應根據申請支持的項目所處的階段和個人的具體情況,明確選擇壹種相應的支持方式。
1.申請時間
“創業基金”不設開始及截止時間,有創業夢想並符合申請條件的在校大學生隨時可以向智庫傳媒提出申請。
2.申請程序
符合“創業基金”申請條件的項目,申請人可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請:
(1)到智庫傳媒網站下載《大學生創業基金申請材料匯總》,並認真閱讀有關文件。
(2)按統壹要求準備申請材料(申請書、可行性報告以及附件等)。
(3)將準備好的申報材料E-MAIL到智庫傳媒(郵件主題請註明:申請大學生創業基金)。
3.申請材料
申請“創業基金”支持的大學生,應提交以下材料:
(1)《大學生創業基金項目申請書》
《大學生創業基金項目申請書》在《大學生創業基金申請材料匯總》中提供。申請人按填寫說明規定錄入相關內容,並打印出完整的《大學生創業基金項目申請書》。
(2)《大學生創業基金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大學生創業基金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須按通用項目報告的要求及格式進行編制。該報告須申請人自行編制,報告中所涉及的有關數據須與《大學生創業基金項目申請書》壹致。
(3)申請材料附件
申請材料主要附件包括:
①申請人身份證正反面及學生證或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②已經經營壹段時間的企業,需提交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上壹年度的會計報表(復印件)和相應的審計報告(復印件),以及本年度最近壹個月的企業會計報表(復印件);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以及報表附註等。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應加蓋審計單位印章。
當年註冊的新辦企業,須報送企業註冊時的驗資報告(復印件)和本年度最近三個個月的企業會計報表(復印件)。
擬新設立企業的個人需提交在校期間學費已繳清的相關證明文件。
③可以說明項目情況的證明文件(如技術報告、查新報告、鑒定證書、檢測報告、用戶使用報告等的復印件)。
④能說明項目知識產權歸屬及授權使用的證明文件(如:專利證書,產權使用授權書,產權使用認可書、技術合同等的復印件)。
⑤與項目和企業有關的其它參考材料(如獎勵證明、用戶定單等的復印件及產品照片)。
⑥個人的品行證明及所在院系的推薦意見書。
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必須詳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智庫傳媒將不再受理該大學生的申請。
大學生創業基金申請的受理
1.受理單位
智庫傳媒負責受理“創業基金”項目的申請。
2.受理處理
智庫傳媒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受理審查。對審查不合格的項目,智庫傳媒壹般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電話或E-mail告之。
受理審查合格的項目,智庫傳媒將組織有關專家和機構對其進行立項審查。立項審查未通過的項目,智庫傳媒壹般自對該項目進行受理審查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電話或E-mail通知申請人。
申請材料壹律不退還。申請人可根據需要備份申請材料。
大學生創業基金立項及監理
通過立項審查並報“創業基金”支持的項目,智庫傳媒將於立項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以申請人可以獲知的方式通知申請人,並與其簽訂《大學生創業基金項目合同》。
智庫傳媒對“創業基金”項目的實施過程進行監督管理,監理的內容和要求:
1.“創業基金”支持的項目必須符合智庫傳媒的經營範圍或增項範圍等有關要求,否則將不考慮對其給予支持。
2.“創業基金”支持的額度不超過申請人自有投入的50%。
3.申請人啟用“創業基金”自主經營後,智庫傳媒對其公司財務狀況定期核查,如發現有違反法律規定及轉移公司資產的情況則有權采取法律手段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