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自己主動辭職不算失業,非自願中止就業的才可以領取失業救濟金;
②失業保險已繳納滿壹年;
(3)已辦理失業登記,有求職要求。
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生病,醫保能報銷嗎?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此外,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就醫的,可以按規定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領取醫療補助(門診醫療補助和住院醫療補助)。
壹般來說,登記失業和申請失業保險會用到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證和本人照片;銀行卡或存折復印件;用人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函;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職業介紹機構出具的求職證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在非自願終止雇用的情況下:
(1)勞動合同終止;
(2)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辭退的;
符合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按規定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已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且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三)已按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四條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壹)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壹年;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登記失業並有求職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