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標的緊密跟蹤業績比較基準,追求跟蹤偏差和跟蹤誤差最小化。
投資範圍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黃金現貨合約(含現貨實盤合約、現貨延期交收合約等。)、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的其他金融工具(以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為準)。如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允許本基金未來以其他品種(包括但不限於遠期合約、期貨合約、期權合約、與黃金價格掛鉤的掉期協議等衍生品)為基礎,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黃金現貨合約中本金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凈值的95%。為緊密跟蹤業績比較基準的表現,本基金力爭將日均跟蹤偏差控制在0.2%以內,年化跟蹤誤差控制在2%以內。當黃金現貨實盤合約流動性不足或黃金現貨延期交收合約投資成本較低時,本基金也可適當投資黃金現貨延期交收合約。為了減少基金費用對跟蹤偏差和跟蹤誤差的影響,基金可以將其黃金現貨合約出借給信譽良好的機構獲取租金收益,並要求對方按時或提前歸還黃金現貨合約。本基金將認真審查黃金現貨合約借款人的資信狀況,並根據本基金的申購贖回和黃金的市場供求情況,決定黃金現貨合約的租賃期限、出借的黃金現貨合約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和租賃利率。基金經理也會關註國內其他黃色資產工具的推出。如果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允許本金用於與黃金價格掛鉤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於遠期、期貨、期權和掉期協議),基金管理人將制定適合本金目標的投資策略,在充分評估其預期風險和收益的基礎上進行審慎投資。
分紅政策1,本基金場內份額和場外份額的收益分配均為現金;2.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相同的分配權;3.只有在基金收益評價日核準的基金累計收益率超過業績比較基準且同期累計收益率達到0.5%以上時,方可分配超額收益;4.基於基金的性質和特點,基金的收益分配不需要彌補浮虧,收益分配後,減少的基金份額凈值可能低於面值;5.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足3個月不需要進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壹年最多4次;6.基金收益分配的發行日至收益分配基準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7.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業績基準上海黃金交易所Au99.99現貨實盤合約收盤價
風險收益特征本基金跟蹤上海黃金交易所Au99.99的現貨實盤合約的收盤價表現,與上海黃金交易所Au99.99的現貨實盤合約具有相似的風險收益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