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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軍人福利政策

退役軍官由國家通過離休、退休、轉業、按月領取退休金和復員等方式妥善安置。對退役士官,國家采取按月領取退役金、自謀職業、安排工作、退役供養等方式妥善安置。退伍義務兵由國家通過自主就業、安排工作和扶持等方式妥善安置。

I .退伍軍人福利

1,義務兵家屬津貼

農村義務兵不低於當地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100%,城市義務兵不低於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本科生每年將獲得100%的獎金(即2倍),專科生每年將獲得50%的獎金(即1.5倍)。進入西藏(新疆)和高原條件的士兵,按現行標準的3倍發放工資(詳見經濟待遇表)。

2、退役士兵就業安置

(1),壹次性退休養老金。由軍隊按照4500元×工齡的標準發放,並授予榮譽稱號或立功的,增發股票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其中:被授予榮譽稱號或榮立壹等功的,發放15%;榮立二等功的,增發10%;榮立三等功的,增發5%。

(2)、壹次性經濟補助。退休第二年8月底前,由當地政府發放。其中,義務兵每服現役1年,補助4500元,壹次性經濟補助9000元;士官每多服役壹年,增發20%,壹次性財政補助9000元×[1+(現役年限-2)×20%]。

(3)免費就業培訓。退出現役後1年內,縣級以上政府安置部門應當免費組織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推薦就業。教育培訓期限壹般為2年,最短為3個月。

(4)、創業培訓補貼。在指定就業培訓機構參加創業培訓,根據其工商稅務登記情況,享受壹次性創業培訓補貼800-1200元。

(5)壹次性創業補貼。就業困難退役士兵自主創業並依法辦理工商、稅務登記的,可享受壹次性創業補貼2000元。

(6)小額擔保貸款。退役士兵除從事非國家限制行業外,可在創業地申請最高65438+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對於合夥企業或小企業,可申請最高50萬元的“捆綁”貸款,並按規定享受財政貼息。

第二,退伍軍人能做什麽?

1,義務兵退役後的崗位選擇:義務兵,在部隊服現役滿兩年,壹般是從學校到部隊,有的是從學校畢業後1-5年去部隊。大部分是初中高中中專,少數是小學大學。他們沒有豐富的社會實際工作經驗,但有很強的年齡優勢和追求進步的欲望。

2.士官退役後的崗位選擇:士官在部隊服役5年以上,部分通過自學考試、軍校培訓或部隊軍民兩用人才培養,文化素養和獨立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高於義務兵。大多數士官在部隊當過班長或代理排長、技術員。所以他們除了具備義務兵的特點外,還具備壹定的組織管理能力,良好的合作精神和人際交往能力。

3.退役幹部的崗位選擇:有的軍隊幹部是學校直接培養的,有的是從義務兵、士官逐步成長起來的。大部分幹部都是大專以上學歷。他們既有義務兵和士官的特點,又有指揮部隊作戰指揮、思想政治工作、後勤保障和裝備管理的經驗。

三、退伍軍人撫恤金:

1,基本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按當年統壹標準領取養老金。

2.個人賬戶養老金。壹、復員軍人的軍齡,可按壹定標準計算。具體來說,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待遇當年的繳費檔次平均額加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計算賬戶金額,計入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算和發放方式與其他被保險人相同。

3.有繳費年限的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限為其軍齡和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之和。養老金的支付期與其他被保險人的支付期相同。

第四,撫恤優待。養老金是退伍軍人晚年的經濟保障,是國家政策支持的。在繳費年限養老金方面,有關部門指出,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限是其軍齡和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之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士兵保護法

第二十壹條。軍官退休後,國家通過離休、退休、轉業、按月發給退休費、復員等方式妥善安置。

移交人民政府安置退休的,安置地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保障和社會化服務相結合的方式,做好服務管理,保障其待遇。

轉業安置的,安置地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其在服現役期間的德才表現和職務、等級、貢獻、專長以及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崗位,確定相應的職務等級。

服現役滿壹定年限,按月領取退役金安置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月領取退役金。

通過復員方式安置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領取復員費。

第二十二條退役士官由國家采取按月領取退役金、自謀職業、安排工作、退役供養等方式妥善安置。

服現役滿壹定年限,按月領取退役金安置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月領取退役金。

服現役不滿規定年限,自主就業安置的,壹次性領取退役金。

通過工作安排安置的,安置地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其在服現役期間的貢獻和特長安排工作。

對退休安置的,安置地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保障和社會化服務相結合的方式,做好服務管理,保障其待遇。

以贍養的形式安置,由國家供養終身。

第二十三條對退伍義務兵,國家采取自主就業、安排工作、供養等方式妥善安排。

以自謀職業形式安置的,領取壹次性養老金。

通過工作安排安置的,安置地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其在服現役期間的貢獻和特長安排工作。

以贍養的形式安置,由國家供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