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1 .關於廣州市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門診透析治療支付範圍和標準的通知。參保人員(以下簡稱參保患者)經本市醫療保險行政部門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診斷確認患有尿毒癥,需要長期門診腹膜透析和血液透析治療的,可按規定享受尿毒癥門診透析治療特定項目的醫療保險待遇。定點醫療機構名單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另行公布。二、參保患者應在定點醫療機構1中選擇壹家作為本人尿毒癥門診透析治療的定點醫療機構(以下簡稱選定醫院)。壹經選定,原則上1年內不得更改。參保患者確因患病、居住地遷移等原因需要變更選定醫院的,可在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手續。三、定點醫療機構為參保患者提供門診透析治療實行醫療保險責任醫師管理,並統壹使用社會醫療保險門診特殊項目病歷。具體辦法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簽訂服務協議。四、參保人員尿毒癥門診透析治療的基本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分別按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
《關於廣州市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尿毒癥門診透析治療費用範圍和標準的通知》規定:1。經本市醫療保險管理部門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診斷確認後,需要長期門診腹膜透析和血液透析治療的參保人員(以下簡稱參保患者),可按規定享受尿毒癥門診透析治療特定項目的醫療保險待遇。
定點醫療機構名單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另行公布。
二、參保患者應在定點醫療機構1中選擇壹家作為本人尿毒癥門診透析治療的定點醫療機構(以下簡稱選定醫院)。壹經選定,原則上1年內不得更改。參保患者確因患病、居住地遷移等原因需要變更選定醫院的,可在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三、定點醫療機構為參保患者提供門診透析治療實行醫療保險責任醫師管理,並統壹使用社會醫療保險門診特殊項目病歷。具體辦法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簽訂服務協議。
四、參保人員尿毒癥門診透析治療的基本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分別按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