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與主板市場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寬松,主要體現在成立時間,資本規模,中長期業績等的要求上。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長空間。可以說,創業板是壹個門檻低、風險大、監管嚴格的股票市場,也是壹個孵化創業型、中小型企業的搖籃。2009年10月23日,中國創業板舉行開板啟動儀式。2009年10月30日,中國創業板正式上市。創業板股票的交易單位為“股”,投資基金的交易單位為“份”。申報買入證券,數量應當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不足100股(份)的證券,可以壹次性申報賣出。
創業板對於企業的要求:註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最近兩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者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最近壹年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有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最近壹年的凈利潤主要來自合並財務報表範圍以外的投資收益;其他可能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