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康寧定期繳費金額低,保障比較高,適合中等家庭收入的人購買。
2.瑞信的賠付金額高,但保障更高。同時具有分紅功能,可以作為補充養老金。
3.康寧的定期重疾保障包括:
重大疾病:指下列疾病或手術之壹:
1.心臟病(心肌梗塞);(註1)
二、冠狀動脈搭橋術;(註2)
三、中風後遺癥;(註3)
第四,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註4)
5.癌癥;(註5)
第六,麻痹;(註6)
七、重大器官移植手術;(註7)
八、嚴重燒傷;(註釋8)
九、暴發性肝炎;(註9)
X.主動脈手術。(註10)
高度肢體殘疾:指下列情況之壹:
1.永久完全失明;(註11)
二、兩上肢腕部以上或兩下肢踝部以上缺失;
三、上肢壹腕以上及下肢壹踝以上缺失;
四、壹只眼睛永久完全失明,腕關節以上上肢缺失壹只;
五、壹只眼睛永久完全失明,踝關節以上缺失壹條下肢;
六、肢體關節功能永久完全喪失;(註12)
七、咀嚼、吞咽功能永久完全喪失;(註13)
八、中樞神經系統功能或胸腹部器官功能極度受損,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維持生命所必需的壹切日常活動都需要他人的幫助。(註14)
4.瑞信的重疾保障包括:
重大疾病: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是指符合以下定義所述條件的被保險人的疾病、疾病狀態或操作,包括十二種疾病,均列於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制定的《重疾保險疾病定義使用規範》中。
惡性腫瘤:指惡性細胞不受控制地生長和擴散,浸潤和破壞周圍正常組織,並可通過血管、淋巴管和體腔向身體其他部位擴散和轉移的疾病。根據病理檢查結果,臨床診斷屬於世界衛生組織《疾病和相關健康問題國際統計分類》(ICD-10)中的惡性腫瘤範疇。
以下疾病不在承保範圍內:
1.原位癌;
2.相當於Binet分期方案A期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
3.相當於Ann Arbor分期方案第壹階段的霍奇金病;
4.皮膚癌(不包括惡性黑色素瘤和轉移性皮膚癌);
5.前列腺癌5。t 1n0m 0≤TNM階段;
6.HIV感染或艾滋病期間的惡性腫瘤。
2.急性心肌梗死:指由於冠狀動脈阻塞,相應區域供血不足而引起的部分心肌壞死。必須滿足以下至少三個條件:
1.典型的臨床表現,如急性胸痛;
2.近期心電圖變化提示急性心肌梗死;
3.心肌酶或肌鈣蛋白在診斷上增加,或顯示與急性心肌梗塞壹致的動態變化;
4.發病後90天,經檢查確認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數小於50%。
3.腦中風後遺癥:指腦血管突然改變而引起的腦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並導致神經系統永久性功能障礙。神經系統永久性功能障礙是指在診斷180天後仍存在以下壹種或多種障礙:
1.壹個或多個肢體完全喪失肢體功能(註1);
2.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註2);
3.獨立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日常生活六項基本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註3)。
4.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重大器官移植是指因相應器官衰竭而進行的腎臟、肝臟、心臟或肺的同種異體移植。造血幹細胞移植是指因造血功能障礙或造血系統惡性腫瘤而進行的造血幹細胞(包括骨髓造血幹細胞、外周血造血幹細胞和臍帶血造血幹細胞)異體移植。
五、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指為治療嚴重冠心病,實際實施的開胸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冠狀動脈支架植入術、心導管球囊擴張術、激光射頻技術等非開胸介入手術和內鏡手術不在保障範圍內。
6.終末期腎病(或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指慢性不可逆的雙腎功能衰竭,達到尿毒癥期,確診後已接受正規透析治療或腎移植至少90天。
七、急性或亞急性重型肝炎:指由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組織彌漫性壞死,導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並經血清學或病毒學檢查證實,且必須符合下列全部條件:
1.重度黃疸或黃疸迅速加重;
2.肝性腦病;
3.b超或其他影像學檢查顯示肝臟體積迅速縮小;
4.肝功能指標進行性惡化。
八、慢性肝衰竭失代償期:指慢性肝病引起的肝衰竭。必須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1.持續性黃疸;
2.腹水;
3.肝性腦病;
4.充血性脾腫大伴脾功能亢進或食管胃靜脈曲張。
酒精中毒或藥物濫用導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承保範圍內。
癱瘓: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兩個或兩個以上肢體永久性完全喪失肢體功能。肢體功能永久性完全喪失是指在疾病確診180天或意外傷害180天後,每條肢體的三大關節中仍有兩個完全僵直或不能隨意識活動。
X.重癥帕金森病:是壹種中樞神經系統退行性疾病,臨床表現為震顫麻痹、共濟失調等。必須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1.藥物治療控制不了病情;
2.獨立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日常生活六項基本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註3)。
繼發性帕金森綜合征不在承保範圍內。
11.重度三度燒傷:指燒傷程度,三度燒傷面積達到全身表面積的20%以上。體表面積按照中國新九分法計算。
十二、主動脈手術:指為治療主動脈疾病,實際實施的開胸或剖腹手術,以切除、置換、修復受損的主動脈血管。主動脈是指胸主動脈和腹主動脈,不包括胸主動脈和腹主動脈的分支血管。
動脈內血管成形術不在承保範圍內。
壹周歲:指根據法定身份證件記載的出生日期計算的年齡。從出生之日起就是零歲,每年增加壹歲。不滿壹年的不算。
年度生效日:指本合同的年度生效日。
意外傷害:指外部的、突然的、非故意的、非疾病的客觀事件對身體的傷害。
利息:指為保險費或貸款支付的利息,根據支付保險費或貸款的金額和過去的天數,按日利率計算。年利率由公司每年公布壹次。
毒品: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其他能夠使人成癮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但不包括含有醫生為治療疾病而處方的藥品的處方藥。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有艾滋病:HIV是指人類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縮寫為HIV。艾滋病是指由人類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征,英文縮寫為AIDS。如果人類血液或其他樣本中HIV或其抗體呈陽性,且無臨床癥狀或體征,則為HIV感染;如果同時出現明顯的臨床癥狀或體征,就是艾滋病。
醉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認定。
無有效駕駛證駕駛:指有下列情形之壹的,
1.無駕駛證駕駛的;
2.駕駛與駕駛證不符的車輛的;
3.駕駛人持考試不合格的駕駛證駕駛車輛的;
4.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同意,持未經認證的駕駛證駕駛的;
5.持學習駕照學車時,沒有教練隨車指導,或者不按指定時間、路線學車;
6.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無有效駕駛證駕駛的情形。
無有效駕駛證:指有下列情形之壹的,
1.無機動車駕駛證;
2.未在法定期限內按時進行或者未通過安全技術檢驗的。
戰爭:是指國家、民族、政治集團之間為某種政治、經濟目的而進行的武裝鬥爭,以政府宣布為準。
軍事沖突:指國家或民族之間在壹定範圍內的武裝對抗,以政府宣布為準。
暴亂:指破壞社會秩序的武裝騷亂,以政府宣布為準。
遺傳性疾病:指由於生殖細胞或受精卵的遺傳物質(染色體和基因)發生突變或扭曲而引起的疾病,通常表現為父母向後代垂直傳遞。
先天性畸形、變形或染色體異常:指被保險人出生時具有的畸形、變形或染色體異常。先天畸形、畸形和染色體異常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疾病和相關健康問題國際統計分類(ICD-10)確定。
合法身份證明:指由主管機關依法制作並出具的證明和文件,如:
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軍官證等。
註意:
1.肢體功能完全喪失:指壹個肢體的三個主要關節中有兩個僵硬或不能隨意識活動。四肢和軀幹
指包括肩關節在內的整個上肢或包括髖關節在內的整個下肢。
2.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語言能力完全喪失是指不能發出四種聲音(包括唇音、舌音、口瓣音、喉音)中的任意三種,或聲帶完全切除,或因大腦語言中樞損傷而失語癥。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是指由於牙齒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器質性障礙或功能性障礙,不能進行咀嚼吞咽運動,除流質食物外,不能咽下或吞咽的狀態。
3.日常生活的六大基本活動是指:(1)穿衣:我會自己穿衣脫衣服;(2)搬家:從壹個房間搬到另壹個房間;(3)動作:自行上下床或上下輪椅;(4)上廁所:控制自己排尿;(5)進食:從準備好的碗或盤中取出食物,放入口中;(6)洗澡:自己淋浴或洗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