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同繳納。以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例:企業每月按照繳費總基數的19%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
社保證明按照實際繳費金額顯示各險種單位繳納和個人繳納金額,因此享受階段性免征的三項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顯示為“0”,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和社保待遇。
從2006年7月1日起,個人交的養老保險費全部計入個入賬戶,用於發放本人養老金的個人賬戶部分。
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 2020年2月至6月, 免征全市各類中小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
企業交的養老保險費全部劃入統籌基金賬戶,用來支付退休人員基礎養老金等待遇,因此在社保局打印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對賬單》中“單位劃入”顯示為0,讓部分市民誤以為單位沒有繳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