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的金融監管需要堅持互聯網支付、網絡借貸、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保險、互聯網信托和互聯網消費金融等互聯網金融主要業態的監管。
黨中央、國務院對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健康發展非常重視,對出臺支持發展、完善監管的政策措施提出了明確要求。
要鼓勵互聯網金融的創新和發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規範從業機構的經營活動、維護市場秩序,就應拿出必要的政策措施,回應社會和業界關切,深入研究在新的市場環境和消費需求條件下,如何將發展普惠金融、鼓勵金融創新與完善金融監管協同推進,引導、促進互聯網金融這壹新興業態健康發展。
為此,人民銀行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部署,按照“鼓勵創新、防範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的總體要求,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擴展資料
互聯網金融監管法治化
1、依法運用監管機關的行政裁量權。基於防範金融風險、金融消費者保護、維護金融穩定等社會公***利益的目的,監管機構應在法律授予的自由裁量權範圍內創新監管手段。
2、有效運用司法機關的權能。訴訟作為壹種行之有效的監管方式,在新的立法沒有誕生之前,應充分發揮司法部門的權威性和能動性,在具體案例的審理中發現規則,通過司法解釋將現行法律規則應用於司法審判之中。
3、盡快實現互聯網金融的軟法治理。通常意義上,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依靠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法律規範可以稱之為“硬法”。軟法”則是相對於該種特征的硬法而言的,指那些結構未必完整、無需依靠國家強制保障實施也能產生規範實效的法律規範。?
百度百科-互聯網金融監管法治化
百度百科-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