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死亡後,其法定繼承人應當在3個月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喪葬補助金。辦理時填寫《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金申請表》,交社區蓋章。社保員簽字後,持退休人員火化證原件及復印件、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到社保局養老保險服務大廳辦理喪葬費。
喪葬費的收取:
1,以單位名義辦理退休的人員或在單位參保繳費期間死亡的人員,由單位經理辦理;以個人名義退休或在繳費期間死亡的人員,由死者的法定繼承人辦理。
2.在保險給付期間身故的,按照身故時的在職身故政策辦理。
3.所需材料:1人:死亡證明、戶口註銷證明、火化證明、火化收據。
退休工人去世後,也會有壹部分喪葬費。喪葬補助金和直系親屬壹次性救濟費按照本市上年度3個月社會平均工資10個月壹次性發放。而且還要支持直系親屬的救濟資金。退休人員喪葬費的收取流程:
1.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兩張醫保卡,壹張卡(如果卡都消費完了就不寄回來了),火化大廳開具的三張收據轉到死者單位。
2.如果死者的檔案不在原單位,原單位會根據妳提供的證件給妳壹個綠班證明,同時會留下三張收據中的壹張。妳可以憑綠色檔案移交證明將妳的個人檔案移交到妳所在地區的勞動就業局(處)檔案室。
3.子女辦理檔案移交的,死者配偶必須寫委托書才能辦理。檔案部的工作人員會讓妳把死者的身份證和火化回執復印到檔案室。
4.調出死者檔案後,此時,妳手裏還剩下兩張收據。自己留壹張,拿著最後壹張收據(火化收據)到死者所在的社區,讓社區主任在收據背面加蓋社區的圓形印章。可以持火化證明、蓋章回執、死者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殯葬處結算壹次性喪葬補助金。
5.工作人員會將妳個人檔案中的工資數據與電腦中的數據進行核對。核對後會打印四張表,內容是喪葬費在400元(地區略有不同)加上10個月工資。
6.辦理的人會在四張表格上加蓋個人印章,然後去社保大廳結算處審核,再加蓋審核的工作人員的個人印章,然後回到先蓋章的地方讓部門負責人再加蓋個人印章。
7.工作人員會告訴妳,所有喪葬費會在處理完畢後壹個月支付到死者的工資卡上(註:當月工資正常發放)。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職工(以下簡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從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戶的從業人員,有權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