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辦的“民間慈善組織”
“慈善業有現代的慈善規則,比如收取行政管理費用。但公務員是吃財政飯的,壹分錢也不能收。我們把兩者弄到壹起,就出來壹個很古怪的東西。”
“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在伊斯蘭教國家,因宗教原因稱為“紅新月運動”)是全世界組織最龐大的公益慈善組織,由瑞士銀行家亨利·杜南創立於1864年。其起源是緣於亨利·杜南發現戰爭的傷員和戰俘無人救援,發起了這壹民間、中立的傷兵救援組織。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ICRC)東亞區傳播主管 Divid Pierre Marquet先生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和平時期全球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下壹***有三大組織:沿襲紅會傳統的戰俘人道協助使命的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他們仍活躍在局部戰爭地區;各自獨立的186個國家的紅十字會、紅新月會體系;以及協調各國紅會、組織跨國救援的紅會國際聯合會。
自建立之初,紅十字運動便確定了人道、公正、中立、獨立、誌願服務、統壹、普遍的基本原則,其含義是從人道精神出發,不因國籍、種族、宗教信仰、階級偏見和政治見解而有所歧視,任何時候不參與帶有政治、種族、宗教或意識形態的爭論;各國紅十字會,是本國政府的人道助手,但必須保持獨立;且該運動是誌願運動,絕不期望以任何方式漁利。
也即是說,從創立之初,紅十字運動便刻意與各種政治力量和商業力量保持距離,試圖“中立”、“獨立”於政府之外。而為表示對紅十字運動這壹超然屬性的支持,各國紅十字會雖屬於民間組織,其“名譽主席”卻通常由國家元首或皇室代表擔任。
長達半個世紀的和平時期,使公益慈善事業成為各國紅十字會行使的主要職能。中國紅會概莫能外。但在中國,本應屬於民間組織的紅十字會卻已異化為壹種與權力體系結合甚密的官辦組織。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屬國務院直屬的副部級單位,中國紅會從中央到縣鄉壹級,層層與政府體系接駁。其名譽會長是當地政府的壹把手,會長是政府主管文教的行政副手,大部分理事由政府部門及國有企業的負責人兼任。各級紅會的負責人由政府任免。每年紅會接受財政撥款近3億元(2007年數據),與其接受捐贈收入相當。各級紅十字會的經費收支情況只需向理事會負責。
中國的公益組織分為三種,壹種是基金會,又分為公募或非公募性質;壹種是會員制社團;第三種是民辦非企業單位。中紅會屬於第二種的人民團體,同類社團還有工會、婦聯等。但紅十字在行政體系的坐標中,實際卻比壹般事業單位更加“行政化”。因為它按政府機關行政序列定級,其正式聘任的工作人員屬於“參照公務員”編制,按國家公務員的15級科層行政級別定級。比如紅十字會會長享有副部級待遇,縣紅十字會則掛靠在衛生局下,為科級單位。
據中紅會官網上的最新統計數據,截至2007年,全國紅會(不包括港澳臺分會)***有編制人數7774人,其中專職人數為6745人。西南某縣的壹位紅十字會副會長告訴南方周末記者,該縣紅會主要與當地政府打交道,不怎麽與上級紅會打交道,和紅十字基金會從未打過交道。每年,該縣紅會的活動經費大概數萬元,“找每個理事單位報銷壹點就夠了”。
而在法律形式上,紅會面對社會募款又以公募基金的形式出現。既是政府又是慈善組織,“慈善業有現代的慈善規則,比如收取行政管理費用。但公務員是吃財政飯的,壹分錢也不能收。我們把兩者弄到壹起,就出來壹個很古怪的東西。”民政部慈善促進司原司長王振耀對南方周末記者說。
王振耀告訴南方周末記者,紅十字會實際是中國計劃經濟體制歷史上唯壹保留下來的“非政府組織”,新中國成立後,幾乎所有的NGO如“育嬰堂”、“寡婦堂”等,都在1950年代的社會主義改造中被取締了。而由於紅會的國際地位和當時接收紅會時的承諾,它被保留下來,但隨後就被計劃經濟時期“普照之光”給行政化了。“幾十年之後,這套體系已經積重難返,現在要讓它轉型是壹個非常大的挑戰。”王振耀說。
另壹個重要原因是,“政府認為財政撥款不能隨便交給民間組織去用,要保持對錢的控制力。”壹位民間NGO人士對南方周末記者說。
大道未開,小道就亂
壟斷了公募牌照的中紅會,壹方面沒有動力去主動募款,因為旗下二級基金所募款項都托管於其賬戶之上;另壹方面也沒有動力去有效率地使用善款,或使善款保值增值,因為它沒有競爭壓力。
中國法律規定,民間個人、公司或社團要從事公募性公益慈善事業,必須掛靠在紅十字會下面作為二級專項基金,且沒有獨立賬戶和法人資格,資金使用受到紅會的嚴格控制。真正有心做慈善的民間力量,則需要突破重重政策限制,到紅總會去求情“拜衙門”,才能打通此道。這壹制度安排被業內專家戲稱為“只許皇恩浩蕩,不許民間行善”。
在其他國家,民間公益慈善的門檻遠沒有中國這麽高。在很多國家,個人或家庭就可以發起註冊壹個基金會去募捐、行善。其信用完全依賴於它履行對捐款人承諾的程度。“在中國,大道未開,所以小道就亂了。”王振耀說。
壟斷了公募牌照的中紅會,壹方面沒有動力去主動募款,因為旗下二級基金所募款項都托管於其賬戶之上;另壹方面也沒有動力去有效率地使用善款,或使善款保值增值,因為它沒有競爭壓力。這在中紅會旗下紅基會的逐年年報上也得到體現,其善款的投資收益連年為零;且賬上的凈資產總額已經由2007年的約1.5億元,沈積至2009年的約7.7億元。
紅會掌握了大量政府資源,又壟斷公益慈善牌照,給權力尋租創造了可能。壹些商人打著公益慈善的幌子與紅會合作,實際是看重紅會背靠的大樹。郭美美事件中,天略集團前員工即爆料說,天略慈善捐贈的目的是為了獲得政府的支持,與政府系統搭上關系。
壹位不願具名的某基金會人士對南方周末記者說,個別紅總會的人下到地方,“就跟發改委官員似的待遇”。
改革開放後,為規範公益慈善事業,中國引入國際上的現代基金會管理機制。1994年,中國紅會直屬基金——紅十字基金會在民政部註冊登記成立。但紅十字總會原有的公募資格和公募牌照資源,由於體制原因並沒有被同時取消。由此,中國有了紅十字會和紅十字基金會兩個具有獨立公募資格的組織。這在全世界各國紅十字會中,也屬罕見。
而且,國務院直接領導的紅十字會比紅基會具有更大的自由度,其直屬分會和直屬基金的設立只需由中國紅十字總會審批生效,無需基金會主管機構民政部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