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制度通過集體保險、個人保險、國家補貼和強制儲蓄的方式籌集資金。國家對生活水平未達到最低標準的人提供幫助,對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逐步提高全體社會成員的物質和文化福利,保持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增長和社會進步。
社會保障制度是國家通過立法制定的社會保險、救助、補貼等壹系列制度的總稱。現代國家最重要的社會經濟制度之壹。其職能是保障全社會成員的基本生存和生活需要,特別是公民在年老、疾病、殘疾、失業、生育、死亡、災難和生活困難時的特殊需要。是國家通過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來實現的。整個社會保障體系由社會福利、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優撫安置等不同性質、不同功能、不同形式的社會保障制度組成。現代國家必須制定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確保社會保障制度真正落到實處。
中國的社會保障體系
中國的社會保障體系包括社會保險、社會福利、優撫安置、社會救助和住房保障。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公平性、普遍性、合法性和互助性。在中國,黨的十六大明確將“建立比較健全的社會保障體系”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之壹。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和社會結構的深刻變化,不同地區和部門、不同群體和個人享受的經濟社會發展成果不同,物質文化生活的改善程度也不同。社會保障日益成為廣大人民群眾關註的熱點問題。能否有效解決社會治安問題,已成為影響經濟社會發展和安定團結大局的關鍵問題。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出發,搞好社會保障,加快完善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不斷擴大覆蓋面,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本質要求和重要內容。
主要內容
社會保障制度是國家通過立法制定的社會保險、救助、補貼等壹系列制度的總稱,是現代國家最重要的社會經濟制度之壹。其職能是保障全社會成員的基本生存和生活需要,特別是公民在年老、疾病、殘疾、失業、生育、死亡、災難和生活困難時的特殊需要。
是國家通過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來實現的。整個社會保障體系由社會福利、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優撫安置等不同性質、不同功能、不同形式的社會保障制度組成。現代國家必須制定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確保社會保障制度真正落到實處。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社會保障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依法強制執行的在年老、疾病、生育、失業和職業傷害的情況下向工薪階層提供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核心內容。從社會保險的內容來看,是以經濟保障為基礎的。各國的社會保險制度,無論完善與否,都具有強制性、社會性和福利性的特點。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社會保險項目分為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社會保險的對象是全體勞動者,資金來源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個人的繳費,政府給予補貼。依法享受社會保險是勞動者的基本權利。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社會保險制度逐步完善。2005年2月,國務院頒布了《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2009年9月,國務院發布了《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務院頒布《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1991,國務院頒布《失業保險條例》,8月1996,勞動部發布《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1994 65438+2月,勞動部發布《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這些行政法規和規章的頒布,促進了中國社會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社會救濟
社會救助又稱社會救助,是政府對生活在社會基本生活水平以下的貧困地區或貧困居民給予的基本生活保障。社會救濟是社會保障的基本和最低層次,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受最低生活水平,繳費標準低於社會保險。社會救濟主要包括自然災害救濟、失業救濟、孤寡傷殘救濟和城鄉貧困戶救濟。
國家和社會以各種形式向因自然災害、事故和殘疾而無法維持基本生活的受害者和窮人提供援助。包括提供必要的生活補貼、福利設施、急需的生產資料、勞務、技術、信息服務等。維持最低水平的基本生活是社會救濟制度的基本特征。社會救助資金的主要來源是政府財政支出和社會捐贈。1999年9月,國務院頒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2007年7月,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建立中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城鄉困難群眾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
社會福利
社會福利是政府為社會成員舉辦的各種公益事業,是為各類殘疾人和無生活保障者提供生活保障的事業。社會福利包含的內容非常廣泛,不僅包括生活、教育、醫療等方面的福利待遇,還包括交通、娛樂、體育等方面的福利待遇。社會福利是壹種服務政策和服務措施,旨在提高廣大社會成員的物質和精神生活水平,使其享有更多。同時,社會福利也是壹種義務。
中國頒布了《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殘疾人保障法》、《農村五保供養條例》等法律法規,保障和促進了社會福利事業的發展。目前,中國有社會福利院、養老院、療養院和兒童福利院等福利機構。我國政府鼓勵和支持社會興辦各種形式的福利企業,幫助適合勞動的殘疾人獲得就業機會。此外,我國政府還通過發行社會福利彩票籌集資金來支持社會福利事業。
特殊照顧和安置
優撫安置是指政府對軍人家屬、烈士、復員軍人和殘疾軍人給予優待和撫恤的制度。在我國,優撫安置的對象主要是烈士家屬、復員退伍軍人、殘疾軍人及其家屬;優撫安置的內容主要包括發放撫恤金、優待金和補助金,舉辦軍隊療養院和光榮院,安置復員軍人等。65438-0988國務院頒布《軍人撫恤優待條例》。2004年8月,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中央軍委主席江澤民簽署命令,批準頒布新修訂的《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社會互助
社會互助是指在政府的鼓勵和支持下,由社會團體和成員自願組織和參與的幫助弱者和貧困者的活動。社會互助具有自願性和非營利性的特點,主要形式有:工會、婦聯等團體組織的群眾性互助;民間公益組織舉辦的慈善救助;城鄉居民自發形成的各種形式的互助組織。社會互助的資金來源主要是社會捐贈、會員自願捐助和政府稅收支持。6月28日,1999,NPC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從立法上規範和鼓勵社會捐贈活動的正規化、制度化。[2]
主要功能
彌補市場經濟的不足
社會保障制度能夠為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和保障條件。這是因為市場經濟遵循價值規律的要求。由於價值規律和市場機制的作用,壹方面促進了經濟效益的提高和生產的發展,另壹方面又會導致收入分配的大差距。有的人收入高,生活富裕,有的人收入低,陷入貧困。同時,由於優勝劣汰的競爭法則,壹些企業破產,工人失業,壹些人陷入沒有生活的困境。可見,市場經濟自發地向效率傾斜,無法自發地實現社會公平分配。收入分配不公是社會不穩定的隱患。
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社會保障體系,通過收入再分配兼顧社會公平,可以起到維護社會穩定和安全的作用,為改革和發展提供保障。同時,社會保障制度可以分散勞動者可能遇到的各種風險,也彌補了市場經濟的缺陷。另外,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力作為主要的生產要素,需要在不同地區不同所有制的企業中合理流動。如果沒有社會化的社會保障體系為勞動者提供養老、醫療、失業等保障,勞動力就無法流動,勞動力資源的合理配置也難以實現。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有利於保證勞動力平等進入市場,參與競爭,使勞動力資源得到充分開發和合理利用,從而保持經濟更快更好發展。
為企業創造平等競爭條件
中國原有的保障體系是企業保障體系。在這種體制下,所有的安全費用都是由企業自己籌集和承擔的,每個企業承擔風險的人數或多或少,退休人員與員工的比例或高或低,風險程度或大或小,所以安全費用的負擔是極輕和極重的。在這種情況下,企業無法平等競爭。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可以幫助企業卸下包袱輕裝上陣,為企業創造平等競爭的條件。同時實行社會保障制度,統壹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社保費費率,平衡了各類企業的社保費負擔,為企業平等競爭提供了條件。此外,競爭必然導致優勝劣汰,失業者的基本生活可以通過社會保障得到保障,從而為企業競爭和資源優化配置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促進經濟發展。
解除工人的後顧之憂。
勞動者在工作中可能存在工傷、疾病和失業的風險,女職工還要生孩子。這將使壹部分員工失去工作能力和工作崗位,失去和減少謀生的收入來源。此外,勞動者必然會從青年走向成熟,最後進入老年而喪失勞動能力。如果這些人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他們將難以生存,這必將影響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使勞動者在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能夠得到社會的物質幫助和保障,能夠繼續正常生存。這就解除了勞動者的後顧之憂,有利於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有利於社會穩定。可見,社會保障制度是社會經濟發展的“穩定器”。
促進社會和諧
建設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中國各族人民的共同願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客觀上要求我們更加重視解決困難群眾的社會保障問題,讓廣大人民群眾共享經濟增長、社會進步和改革開放的成果。社會保障制度在調節收入分配、維護社會公平、保障社會成員基本人權和社會權利、促進社會和諧等方面發揮著其他制度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特別是在經濟轉型時期,我國還存在許多影響社會和諧的矛盾和問題,就業難、就醫難、讀書難、貧困等都是社會不和諧的因素。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有利於化解社會矛盾,消除社會不和諧因素,促進社會和諧。
戰略意義
現代社會保障制度可以在更宏觀的意義上促進資源的有效配置。有五種策略:
現代市場經濟不僅強調競爭原則,而且強調保障機制。中國近30年的改革促進了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同時社會上也出現了壹個弱勢階層,其人數估計達到了65438+4億-65438+8億,約占全國總人口的11%-14%。這就要求在效率和公平的天平上更加註重公平,對弱勢群體給予壹定的保護。解決得好,社會和諧發展;如果解決不好,可能會引起社會動蕩。
社會保障
現代市場經濟不僅強調動力機制,也強調平衡機制。應該說,經過30年的改革,動力機制發揮了作用,但與之相協調的平衡機制卻沒有及時建立起來。表現在:城鄉差距、地區差距、行業差距;就業壓力越來越大,行政壟斷集團約束不住;國家財富增加了,但人民並不幸福;教育的不公平加劇;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矛盾突出,等等。
現代市場經濟不僅需要資本推動,更需要溫暖的政府。我們知道資本是資源的有效配置,但資本本身是非個人的。那麽,如何讓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既高效又人性化呢?這就需要壹個溫暖的政府,在穩定宏觀經濟的同時,維持弱勢群體的基本生活保障和醫療需求,在公共事業上投入大量資金,讓全體公民都有安全感。這樣,公眾將沒有後顧之憂,為實現和諧社會的崇高目標而攜手努力。
現代市場經濟不僅需要經濟效率,也需要社會公平。經濟學告訴我們,市場是跟著貨幣選票走的,富人的寵物喝的牛奶是窮人孩子保持健康的必需品。有人認為這種情況是市場無效的結果。其實壹點也不。因為市場機制在做它應該做的事情,就是用貨幣票給人分配商品。我們做什麽呢只有通過公平的再分配,才能解決收入的缺陷。解決辦法:壹方面,政府通過轉移支付的方式對低收入人群進行補貼;另壹方面,應該建立壹個“安全網”來保護不幸的人免受苦難。
現代市場經濟不僅需要單壹發展,而且需要協調發展。協調發展主要有六點:以完善社會保障為核心,促進社會公平,使經濟效率與社會公平相協調;圍繞解決“三農”問題,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統籌城鄉;以西部大開發和振興東北、中部地區崛起為核心,促進相對落後地區和發達地區協調發展;以解決環境問題和強化企業社會責任為重點,推動循環經濟發展,使人與環境和諧發展;以放寬限制和註重公平競爭為核心,促進國內開放和對外開放協調發展;以政治體制改革為核心,促進經濟體制、社會保障、政治體制、文化體制協調發展。這六個協調發展,首先是完善社會保障。不能因為既得利益的阻礙而忽視弱勢群體,不能只關註短期的經濟效率而忽視社會公平。社會保障應該是我們當前的首要任務。
在中國,黨的十六大明確將“建立比較健全的社會保障體系”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之壹。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和社會結構的深刻變化,不同地區和部門、不同群體和個人享受的經濟社會發展成果不同,物質文化生活的改善程度也不同。社會保障日益成為廣大人民群眾關註的熱點問題。能否有效解決社會治安問題,已成為影響經濟社會發展和安定團結大局的關鍵問題。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出發,搞好社會保障,加快完善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不斷擴大覆蓋面,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本質要求和重要內容。
四大功能
社會保障的根本原則是社會公平,社會保障是所有社會成員效用的最大化。著名經濟學家A.C .庇古教授在其著作《福利經濟學》中指出:“社會保障政策可以擴大壹個國家的經濟福利,因為窮人的效用增加大於富人的效用損失,增加了社會的總效用。”通過設計制度,人們不會因為缺乏特權而受到傷害,不會因為分工形成的社會地位而變得卑微。它有四個功能:
保證權利的公平。公民的教育權、健康權和最低生活保障權在西方被統稱為“福利權”或“社會權”,被視為基本公民權利的延伸或社會公民權利的壹部分。《聯合國人權宣言》中的福利條款明確規定了這壹權利,如第22條——“人人作為社會的壹員,有權享受社會保障和實現他的個人尊嚴和個性自由發展所必需的各種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社會保障把保障每個人的生存權和發展權放在首位。享受全民社保,就是基本生活有保障,從而在公平的起點上參與社會競爭。
保證機會公平。機會平等是指任何壹個社會成員,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都應該被社會保障所覆蓋,獲得平等的社會保障機會。在中國,壹些富人視窮人為弱智,不負責任,甚至生性懶惰。這不是真的。中國絕大多數的窮人都是勤勞、盡職、負責任的。在很大程度上,他們遭受貧困是因為他們受到既得利益和缺乏機會的阻撓。社會保障制度可以讓他們當中的悲觀者前進,他們當中的無權者強大,增強他們的機會,從而為他們創造壹個盡可能公平競爭的起點。
維護規則的公平性。規則公平是指壹視同仁,既不能歧視弱勢群體,也不能向特權階層傾斜。通過社會保障機制,重點保護社會中的特困人群(即絕對生存需求線以下的群體)。因為相對於高收入群體,低收入群體和弱勢群體從風險管理上的保障是最不完善的。這意味著,如果沒有社會保障,他們可能會陷入所謂的“貧困陷阱”,形成惡性循環。
調節分配的公平性。我們說公平分配提高效率,不公平分配損害效率。目前壹些國有單位效率低下,很大程度上與分配不公有關。那麽,社會保障可以通過收入再分配的功能進行調節,可以減少差異,緩解社會矛盾,在壹定程度上有利於社會穩定。
四種擔保
消除貧困既是個人的事情,也是政府的責任。目前需要保護的人群有四類。
第壹個群體:失地農民。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失地農民的數量越來越多。相關研究表明,按照目前的征地制度和城鎮化速度,到2030年,我國將有7800多萬失地農民。按理說,農民失去土地後應該得到合理的補償,但現實卻不容樂觀。大部分失地農民經濟補償不合理、生活水平下降、就業困難、社會保障缺失,陷入了“種地無地、打工無崗、社會無保障”的困境,成為城市中最困難的群體。國土資源部提供的數據顯示,目前,征地糾紛和違法占地占受理信訪總量的73%。
第二個群體:城市下崗職工。目前已有3000萬國企員工下崗。這些群體的生活充滿艱辛,且多為中年人。用人單位普遍存在嚴重的年齡歧視,讓他們無處就業。在MBO中,壹些國企實行員工工齡買斷制,支付幾萬塊錢把員工打發走,無情地推向市場,下崗工人只能在貧困中跋涉。
第三類人:外地流動人口。在他們遷出之前,這些人可能在他們居住的城市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障。然而,目前中國的社會保障體系並不完善。壹旦他們遷出,他們原有的社會保障可能會被終止,這不足以解決流動人口的擔憂。
第四組:在讀和待業的大學生。正在讀書的大學生沒有社保覆蓋,在三四年的學習中被社保遺忘。目前國有大學醫療保障體系采用1998的標準,每人40-60元不等,對於大病支出來說簡直是杯水車薪!很多大學生畢業後找不到工作,戶口就放在就業指導中心,屬於既沒有工作單位,也沒有居住城市,沒有社保的“邊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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