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不繳納社保的,必須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納數額。
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中最重要的部分。因此,在討論社會保險的歷史時,不能把社會保險從社會保障中抽離出來。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在壹定範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進行統籌調劑,在勞動者遇到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為勞動者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勞動者只要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或者按規定繳納了各項社會保險費,就可以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核心內容。
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功能:壹是社會保險制度作為需求管理的重要工具發揮著重要作用,從而在經濟中發揮積極作用;第二,社會保險基金的有效使用可以促進經濟的持續繁榮;第三,社保成為企業招聘人才的基本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九十條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擅自變更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和費率,導致少繳或者多繳社會保險費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責令追回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或者退還不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