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省廳名臣列傳》記載,婁雲在任兩年,許多人稱贊他治理有方。樓雲於1836(道光16)繼位於耿,由惠安知府升任。他在臺灣省的兩年時間裏,作為臺灣政府的壹員,幫助人民,幫助人民互相認識,為臺灣省人民做了很多實實在在的事情。樓雲上任後,發現平臺南北長,山溪混雜,溪水小,或涉水,或渡江;河流雖大,但對其行程有利的不是船筏。每逢汛期,當地土豪劣紳經常雇人乘船擺渡,往往勒索高額擺渡費,不給行程甚至暴力剝奪,人民深有感觸,是對臺灣人民的傷害。為了擺脫這些弊端,時任淡水部同事的樓雲通過調查發現,大甲溪等六地急需設置益都。於是,他邀請當地士紳向益都基金捐款,在轄區內壹口氣設立了六個益都。除了啟動資金,柳初壹都當時還需要1400幾萬個硬幣,用於每年的經常性開支。樓雲精心策劃了這筆開銷。他曾看到公文說:“堂館所無閑錢養,不足以長久,須合力使之美觀。”於是,樓雲帶頭捐私款320,邀請有義的士紳、商人進行倡廉宣傳,設立捐書,廣勸於。消息壹出,士紳、商人紛紛捐款設立益都,達到預算,立即用籌集的資金購買了鄉村四段,並以每年的租金利息作為維持益都的費用。從此,無論貧富貴賤,每年租金594銀元,加上店主每年捐款租谷的折扣,就是900多元,入不敷出,益都可以永遠存在。
“益都碑”現在就放在房間裏順天宮前的大榕樹下,碑文還很完整清晰。碑內刻有“方裏西官益都”字樣,並刻有“淡水配府”字樣,證明為公文。右段文字寫道:“益都建於道光丁酉年間,官賜工食,行人壹到即準渡河。不允許索要壹分錢。如果它違反了官方調查。”左段文字為“賈府持淡水銜,分府為殷珊樓雲”。
據《古成就之旅》所述,所謂益都,是指該地剛建立時,用船或竹筏運客過河的交通設施。早年交通並不發達,這個設施在方便商旅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宜都可分為官渡和杜敏。官渡是由地方長官設立的,而杜敏是由地方士紳無償設立的。
樓雲非常重視扶貧,建議在新竹南門設立義務倉庫。據《史記》卷二十記載,道光十七年,樓雲以創作著稱,勸各路商家捐糧,但尚未設倉,其業績有獎。壹方面,他鼓勵富人將剩余的小米和小麥互相分享,收集起來以備村裏收成不好時借給貧困戶;壹方面,貧農要按年收入償還,這是對年收入的合理調整。
淡水同知樓雲在任期間,還提出要建雪海書院。六年後,同治曹金繼續修建,並於同治三年(1864)重修。是臺北僅存的清廷書院,為三級古跡。
樓雲勤政為民得到了臺灣省人民的認可,被臺灣省人民譽為德政,供奉在德政神龕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