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攜帶個人資料、公積金卡等前往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櫃臺辦理;
2、網上提取渠道,首先關註所在地公積金公眾號,綁定個人賬戶,找到公眾號中關於提取公積金壹項,點擊我要提取,按要求逐步輸入個人信息並確認要提取金額,按步驟操作,封存後的公積金金額便會轉入綁定的儲蓄卡當中。
公積金封存的原因如下:
1、單位發生變更或終止(合並、分立、撤銷、解散、破產)時,不能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手續;
2、勞動者合同期滿後未續簽,或在合同期內被辭退且未被其他單位聘用的;
3、員工辭職或被公司辭退或除名,不在其他公司任職;
4、員工被判刑或勞動教養;
5、員工進入再就業中心,原單位已關閉或停產;
6、員工停薪留職或員工與單位同意保留社保關系;
7、職工因其他情況中斷工資收入,本人申請的。
綜上所述,住房公積金是專門用於解決城鎮職工住房問題的壹種住房基金。住房公積金作為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已經成為我國壹項長期的基本制度。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