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主要職責
(壹)貫徹執行國家、省和杭州市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勞動和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和實施細則,編制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二)依法監督檢查全區企業遵守和執行勞動法規的情況。依據《勞動法》和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政策,對企業勞動管理、用工、工資支付、社會保險、工作時間和節假日、勞動合同簽訂和履行、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規行為進行教育和查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三)調控和管理全區勞動力資源開發利用,統籌城鄉勞動力就業和再就業,組織實施職業介紹、就業培訓和勞動力市場規劃建設,促進市場競爭擇業,促進城鄉勞動力合理有序流動。(四)貫徹和制定全區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基本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實施和制定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審核確定相關機構承辦補充保險業務的資格。負責病殘職工勞動能力鑒定、退休和辭職的審批。(五)貫徹落實全區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支付和管理政策;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確保退休人員養老金及時足額發放;制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則;制定並實施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六)綜合管理本地區的職業技能培訓。根據國家發布的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全區社會力量舉辦的技工學校、就業訓練中心和技能培訓鑒定機構;指導和管理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和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綜合管理全區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建立和落實職業資格證書和勞動預備制度。(七)負責勞動合同管理、鑒證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信訪,引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建立勞動關系;指導和監督企業落實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工作時間、休息休假、職工福利制度和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負責相關政策的安置和部署;承辦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八)落實企業職工工資宏觀調控政策和措施;組織實施企業工資指導線、工效掛鉤、最低工資標準、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行業工資收入調節政策和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組織調查、制定並發布全區企業人工成本預警等級,依法監督企業工資支付行為。審查企業與工會簽訂的集體合同和工資集體協商協議。(九)承擔全區勞動保障統計和信息工作,組織全區勞動保障信息網絡建設,制定相關網絡服務標準。(十)指導鄉鎮、街道勞動保障管理機構的工作,指導和監督企業勞動管理,負責全區勞動保障管理幹部的業務培訓。(十壹)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