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園區產業發展的要求和條件;
2.年銷售收入至少1億美元;
3.總部或總公司員工人數超過300人;
4.在除中國以外的其他國家和地區設有分支機構或辦事處。
園區將聯合相關部門,搭建門戶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務。
上海寶山工業園區的高新技術外商投資企業和名牌企業可享受國家級和市級開發區的優惠政策。
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從獲利年度起享受“兩免三減”優惠政策。
外商投資企業出口產品,當年出口產品產值達到當年企業產品產值70%以上的,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外商投資興辦的先進技術企業,依照稅法規定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期滿後仍為先進技術企業的,可以延長三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外商從園區企業分得利潤,再投資於本企業或在園區興辦新企業,可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國內高新技術企業入園參照上述優惠政策。(1)設立財政扶持基金,用於基地建設貼息和科技人才獎勵。
(2)寶山區中小企業擔保基金優先為園區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園區內高新技術成果企業可享受國家和上海市的相關優惠政策。
自認定之日起三年內,園區內的納米技術項目將獲得寶山區政府安排的專項資金支持。
園區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納米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自認定之日起五年內,由寶山區政府安排專項資金予以支持。園區企業完全可以自主決定科技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分配方式和名額。
從外省市來上海從事納米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科技人員、留學人員和管理人員,可優先列入區高新技術創業基金的資助計劃。
對引進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遷入、入學,區有關部門優先考慮,免收城建費。
對引進的高層次、重點人才,園區提供廉租房或零租金住房,引進後有突出貢獻的專家可及時獲得住房產權獎勵。在園區建立服務機構,對企事業單位開辦或遷入實行“壹門式”服務。簡化項目審批、認證和許可程序,提高效率,降低投資者的初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