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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放生育津貼補貼。

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放生育津貼補貼。

在平時的學習生活中,妳是否經常追著老師要知識點?知識點不壹定是單詞。數學知識點除了定義,同樣重要的公式也可以理解為知識點。還在擔心沒有知識點總結?以下是我收集的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關於生育津貼的知識點。歡迎借鑒和參考。希望對妳有幫助。

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放生育津貼補貼。

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放生育津貼和壹次性營養補助。

最近市人社局正在集中發放生育津貼和壹次性營養補助,都是單位申請的。

市人社局介紹,目前,我市正在落實2014年6月生效的《關於做好江蘇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實施工作的通知》。據了解,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生育津貼和壹次性營養補助。生育醫療費用由持卡職工在醫院直接結算,生育津貼和壹次性營養補助由單位代收,按規定發放給參保職工。

生育津貼按產假或休假天數計發,計算基數為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生育津貼低於產假或者休假前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工資高於產假或者休假前的,用人單位不得扣繳。2014、10之前出生的,壹次性營養補助在職工結算生育醫療費用時已享受,2014、10之後出生的,壹次性營養補助由參保單位統壹領取後支付給職工。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人員和參保男職工的配偶不享受上述待遇。

享受標準為:女職工生育子女,享受98天生育津貼;難產生育津貼增加15天;如果是多胞胎,每多生1個嬰兒,生育津貼將增加15天。符合晚育條件的,享受30天生育津貼。人工流產、引產或計劃生育手術的職工,可享受2至98天的生育津貼。妻子晚育的,參保男職工可享受10天護理津貼。壹次性營養補助標準為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2015年7月1日以後出生的,壹次性營養補助標準為1067.94元。

參保單位需按要求填寫《參保女職工生育津貼申報表》、《男職工護理津貼申報表》,到市人社局壹樓窗口16查詢信息,領取《參保單位生育保險待遇結算表》。單位根據此表結算金額開具加蓋單位財務印章的收據(繳費人名稱:泰州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到市人社局壹樓40窗口辦理轉移手續。

此外,人社局提醒,為確保參保單位和職工及時享受生育待遇,請參保單位在職工發生費用後,及時到人社局醫保中心結算相關生育待遇。

關於生育津貼的規定

1,支付

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為兩種情況:

壹是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繳費標準按照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支付,期限不少於98天;

二是生育保險不實行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壹般為98天。壹些地區鼓勵晚婚晚育的職業女性適當延長生育津貼發放期限。其他地區對參加生育保險的企業男職工配偶給予壹次性補助。

2.生育保險

生育津貼生育保險是指國家和社會提供及時的物質幫助,以保證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和因生育造成勞動力暫時中斷時的孕期、產期醫療保健需要的壹項社會保險制度。也是國家通過立法向孕產婦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國家社會向生育職工提供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壹種社會保險制度。

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為懷孕和生育的女職工提供生活保障和物質幫助的壹項社會政策。其目的是通過向職業婦女提供生育津貼、醫療服務和產假,幫助她們恢復工作能力並重返工作崗位。

生育保險關系到廣大女職工的切身利益。在中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內容:

(壹)生育津貼:用於保障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基本生活需要,女職工分娩後3個月內到有關主管部門辦理生育津貼申領手續。計算公式為:女職工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30(天)×假期天數。其中,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

(2)生育醫療:用於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以及施行節育手術期間的基本醫療保健需要。

我國勞動部於1995頒布了《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規定生育保險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則籌集資金,企業按照其工資總額的壹定比例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生育保險費,建立生育保險基金,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以北京市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為例:企業每月按其繳費基數總額的0.8%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

3.享受條件

1,本市戶籍(含農村戶籍)育齡婦女,無論在職還是失業,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並建立個人賬戶;

2.非本市戶籍的就業婦女,在單位工作並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五險)期間,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生育的。

3、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規定,且用人單位已為其繳費6個月以上。給付應以正常給付保險金時間為準,正常給付保險金之前的逾期時間不能計算在內。

1,津貼:

(本單位當月人均繳費工資/30天假期)

產假津貼假期天數:

(1)2012新勞動法規定正常產假為98天(含產前檢查15天),比之前的90天增加了8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新勞動法中未出現晚育假,地方節育措施可能增加此假期);

(3)難產假。剖宮產和三度會陰破裂增加產假15天;吸引分娩、產鉗分娩、臀位分娩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壹個嬰兒15天;

(5)流產假:懷孕不滿2個月,15天;懷孕不滿4個月零30天;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為42天;遇7個月以上死胎、死產、早產,存活不到75天;

2.生育醫療費用

產婦津貼

(1)在醫保中心確認生育身份的醫療費用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與醫院結算(超過1萬元的部分按核定數結算)。

(2)孕16周前突然流產,在非定點醫院急診、產假期間發生產科並發癥的,按核定金額報銷。

(3)異地分娩的醫療費用,低於定額標準的,據實報銷;高於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準報銷。

3、壹次性分娩營養補助

(1)正常分娩7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5%;

(2)難產、多胞胎: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50%。

4.壹次性補貼

在壹級或二級醫院分娩的,每次壹次性增加300元補貼。

備註:生育津貼應在分娩後三個月內辦理。

4.處理

產假

指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職工在生育過程中給予的休息時間。具體是指女職工分娩前和分娩後壹定時期內享受的假期。產假的主要作用是使女職工在生育期間得到適當的休息,使她們逐漸恢復體力,使嬰兒得到母親的精心照顧和哺育。在20世紀80年代之前,中國規定懷孕、分娩和產後護理的假期為56天。1988頒布《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後,對原規定進行了大幅度修改。目前法定正常產假為98天,其中產前假15天,產後假83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壹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流產產假分為四個月,流產不滿四個月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給予15-30天產假;流產4個月以上的產假為42天。許多地區還采取了對晚婚晚育員工給予獎勵的政策,假期延長至180天。

津貼

國家法律法規為職業婦女在因生育而離職期間提供生活費。壹些國家也稱之為生育現金補貼。我國生育津貼有兩種發放方式和標準。

醫療服務

生殖醫療服務是指醫院、執業醫師或合格的助產士對職業女性和男性勞動者的妻子在孕期、產期和產後提供的醫療保健和必要的住院治療。生育醫療服務是生育保險的福利之壹。不同國家的生育保險為孕婦提供的醫療服務項目不同,壹般根據國家的經濟實力和社會保險基金的承受能力制定相應的服務範圍。大多數國家為女工提供從懷孕到產後的醫療保健和治療。我國生育保險醫療服務主要包括檢查、分娩、手術、住院、藥品、計劃生育手術費用。

其他條款

1.經批準的生育津貼和男配偶假期工資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撥付給單位,由單位管理和支付。用人單位應按《廣州市女職工勞動保護實施辦法》和《廣州市實施〈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辦法》的有關規定,由職工本人繳納。職工按規定待遇低於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費標準的,由用人單位按職工實際繳費,若職工平均工資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職工按規定享受的待遇高於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費標準的,超出部分由用人單位自行解決。

2、壹次性生育營養補助,在壹、二級醫院生育的壹次性補助,由用人單位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撥付的標準支付生育費用。

什麽是社保生育津貼?

參保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用人單位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及時、連續繳費,參保職工從履行足額繳費義務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二)參保職工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符合法律法規規定。

(三)參保職工在生育保險定點服務機構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

職工生育保險的福利包括:

(1)生育津貼;

(2)生育醫療費用;

(三)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

(四)產假期間生育並發癥和計劃生育手術現行並發癥的醫療費用;

(五)生育當期並發癥的醫療費用;

(六)配偶為農業戶口且未參加生育保險的參保男職工享受的生育保健假補貼;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當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其他相關費用。

生育津貼是指女職工生育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條件的,產假期間的工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基金以生育津貼的形式發放。月生育津貼標準為本人生育或流產、引產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繳費不足12個月的,按照實際繳費月平均繳費工資計算。

什麽情況下可以享受生育津貼?生育時可以享受幾個月的生育津貼?

答:按0.8%的費率繳納生育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參保女職工生育或引產7個月以上(含7個月)的,享受3個月的生育津貼;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增發生育津貼:

(壹)初產婦符合計劃生育晚育(24周歲以上)條件的,增加1個月生育津貼;

(2)按照分娩時的醫學指征施行剖宮產手術的,增加半個月生育津貼;

(三)多胞胎的,每增加壹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

(四)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生育津貼1個月。

流產、引產、宮外孕可以享受生育津貼嗎?條件是什麽?

答:按0.8%的費率繳納生育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參保女職工流產或引產3個月以上(含3個月)不滿7個月的,享受1.5個月的生育津貼。流產不滿3個月的,享受1個月生育津貼;患有宮外孕的人有權獲得1個月的生育津貼。

除下列情況外,女職工享受生育津貼限於1次流產和引產:

(壹)已領取《生殖健康服務證》或《生育證》,因習慣性流產、孕婦或胎兒體質等原因不適於生產、意外事故等原因導致流產、引產的;

(二)已采取長期永久性避孕措施而意外懷孕、流產、引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