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離休、退休的;
2、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半年,未在本地或異地重新設立公積金賬戶並穩定繳存的;
5、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6、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7、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8、發生危重疾病以及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9、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10、本市無自有住房的;
11、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
12、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阜陽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
1、職工憑提取證明材料,向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對符合提取條件的向職工出具加蓋公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職工持《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本人住房公積金卡及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到中心相關分支機構辦理提取審批。中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做出準予提取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3、中心各分支機構對提取的證明材料及金額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予以審批後,除遇特殊情況外,實時將提取資金存入職工本人的住房公積金卡內。
綜上所述,阜陽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有離休、退休的;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發生危重疾病以及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