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房屋漏水的賠償為:
1、當事人應當分析房屋漏水的具體原因,如果因開 發商建房時因質量問題造成的,當事人可以依法提出 請求維修並賠償相應的損失.
2、如果合同中未約定具體的違約責任或具體的賠償 金額,或者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當事人可以按照實 際的損失,要求對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損失的壹方 要根據實際損失要求對方賠償,包括維修房屋支出的 材料費用、聘請專業人員修理的勞務費等。
3、如果通過協商的方法不能排除妨礙或者解決問題的,發生爭議可上訴至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受理。上訴法院解決的,當事人應事先搜集相關滲漏原因作為證據。
二、個人出售房屋的流程:
1、房產必須在獲取上市資格之後才可以進行交易;
2、需要對現階段的房地產市場進行考察,房屋均價是多少;
3、價格定好了就可以發布出售信息;
4、若買家表示願意購買房子,那麽就可以針對房屋交易的具體細節進行討論,將房款的支付、房屋過戶、交接房屋等細節講清楚之後,便可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5、合同簽訂完畢,就需要持相關的資料,比如房屋產權證、身份證等,與買家壹起前往當地的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並繳納相應的稅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建築法》
第十二條 從事建築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壹)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註冊資本;(二)有與其從事的建築活動相適應的具有法定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三)有從事相關建築活動所應有的技術裝備;(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三條 從事建築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按照其擁有的註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築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經資質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後,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從事建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