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居民門診大病報銷比例1.2萬元以上到4萬元部分,支付50%;2.4萬元以上至6萬元部分,支付55%;3.6萬元到8萬元部分,支付60%;4.8萬元以上至10萬元部分,支付65%;5.10萬元以上部分,支付70%。6.“學生兒童”基金支付85%。 (二)職工門診大病報銷比例1.2萬元以上(不含2萬元,下同)至4萬元(含4萬元,下同)部分,支付60%;2.4萬元以上至6萬元部分,支付65%;3.6萬元以上至8萬元部分,支付70%;4.8萬元以上至10萬元部分,支付75%;5.10萬元以上部分,支付80%。 二、居民住院大病報銷比例1.“居民”起付標準三、二、壹級醫院分別為1000、500、300元,基金支付比例分別為65%、85%、90%;2.“學生兒童”起付標準三、二、壹級醫院分別為500、400、300元,基金支付比例分別為80%、90%、95%。 醫保指社會醫療保險。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壹定的法律法規,為向保障範圍內的勞動者提供患病時基本醫療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構成。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壹部分劃入個人賬戶,壹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壹定的法律法規,為向保障範圍內的勞動者提供患病時基本醫療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社會統籌醫療保險組成:繳費基數為M:員工工資性收入+津貼。單位每年交納8%M;員工個人每年交納2%M;單位繳費8%M:6.6%M至7%M進入統籌賬戶(1%M至1.4%M進入個人賬戶)---住院費用;個人繳費工資的2%M :2%M進入個人賬戶(加上單位繳費1%M至1.4%M)---門診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