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級工傷可以享受什麽待遇?
壹級工傷享受27個月工資的壹次性傷殘津貼,每月享受本人工資90%的傷殘津貼直至退休,根據護理等級享受生活護理費直至死亡。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職工被鑒定為壹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1。治療工傷的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2、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省市規定支付的住院夥食補助費;3、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醫療器械的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標準支付;4.停工留薪接受工傷醫療的,停工留薪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單位按月支付;5.住院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階段的護理由用人單位負責;6、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27個月本人工資的壹次性傷殘補助金;7、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勞動能力鑒定費;8.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本人工資的90%支付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的,停止發放傷殘補助金,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待遇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9、由工傷保險基金根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標準,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的月平均繳費工資。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全部費用。《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工傷職工被評定為傷殘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三種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30%。(1)由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壹次性傷殘津貼,標準為:壹級傷殘27個月,二級傷殘25個月,三級傷殘23個月,四級傷殘21個月。(2)按月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壹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85%,三級傷殘為80%,四級傷殘為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止發放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壹至四級傷殘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在傷殘津貼的基礎上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