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基金投資 - 銀行保險資金管理分析報告

銀行保險資金管理分析報告

銀行保險業務現狀與發展的文獻綜述

我國金融衍生工具的發展現狀及對策

作者:佚名(財經論文)

我國金融衍生工具的發展現狀及對策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金融衍生品經歷了壹個快速發展的過程,國際金融市場也因金融衍生品的出現而多姿多彩。金融衍生工具交易量的增長速度已經大大超過了傳統金融產品,逐漸成為國際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和發展動力。隨著中國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利率市場化和資本市場股權分置改革的不斷加快,國內市場發展金融衍生品的時機已經到來。本文分析了我國金融衍生工具的現狀、問題和發展前景,並借鑒世界金融衍生工具的經驗,提出了我國金融衍生工具發展的對策和建議。

[關鍵詞]金融衍生品風險規避金融創新

金融衍生品是在20世紀70、80年代初新壹輪金融創新的背景下產生和發展起來的。近20年來,金融衍生工具的迅速發展已經成為國際金融市場最顯著和最重要的特征之壹。根據國際清算銀行(BIS)的統計報告,從2004年年中到2007年年中,全球衍生品交易量從220萬億美元上升到516萬億美元。名義價值以每年33%的速度增長。金融衍生工具在中國起步較晚。近年來,隨著我國利率市場化和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深入,利率風險和匯率風險日益顯現。與此同時,金融機構和企業面臨的競爭也越來越激烈。完善金融市場體系,發展金融衍生工具是中國金融業的必然選擇。

壹、中國金融衍生工具發展現狀

1.中國金融衍生工具的發展

從20世紀90年代初少數機構的地下期貨交易開始,金融衍生工具中出現了外匯期貨、國債期貨、指數期貨和配股權證。在1992 ~1995期間,上海和海南的證券交易所推出了國債和股指期貨。2004年推出的買斷式回購,2005年推出的銀行間債券遠期交易、人民幣遠期產品、人民幣掉期及遠期結算制度安排等。,意味著中國的衍生品市場已經出現。自此,伴隨股權分置改革而產生的各種權證使衍生品進入普通投資者的視野,權證市場成為僅次於香港的全球第二大市場。2006年9月8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在上海成立,拉開了中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發展的序幕。黃金期貨於2008年6月5日+10月9日在上海期貨交易所龔銘上市,進壹步完善了期貨市場的品種體系。除石油外,國外成熟市場的主要商品期貨基本都在國內上市交易。

2.金融衍生工具存在的主要問題。

雖然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發展迅速,但仍處於起步階段,存在諸多問題。

(1)市場規範化不足。

壹般來說,每個金融衍生工具的具體管理制度取決於其自身的情況,但就其壹般原則和規定而言,是壹致和規範的。這種標準化有利於交易,並能促進衍生產品的進壹步發展。我國金融衍生產品的發展不僅沒有以規範的方式起步,而且其監督管理也處於混亂狀態。首先,在多頭管理中,證監會、人民銀行、發改委、財政部、地方政府和滬深交易所都享有壹定的管理權。導致政策多元,市場政策不穩定,交易所競爭不平等,管理混亂。其次,交易制度和程序不規範。

(2)現貨市場規模不匹配。

由於衍生產品的衍生性,任何衍生產品市場的發展都必須有壹個成熟完善的現貨市場作為保障。沒有合理的現貨市場規模,就不會有合理的市場價格。市場容量越小,越容易造成人為的價格管制。在國債期貨市場上,多方利用現券流通不足的“瓶頸效應”,同時憑借資金優勢,擡高現券價格進行匹配,使空方做空的保證金不斷增加,流入自己的賬戶,形成“多單做空”、“314風暴”、“327風暴”、“319風暴”的市場格局。

(3)產品設計不合理

金融衍生品的基本功能是轉移風險。但實踐表明,多品種應用中的風險並未得到有效轉移,反而有所擴大。這是由金融衍生品“雙刃劍”的特性決定的,而導致我們無用有害應用的導火索就是不合理的產品設計。例如:

國債期貨。該產品的設計功能之壹是規避利率風險,但由於我國利率非市場化,國債到期價格固定,使得國債現貨交易無風險。在這種情況下,國債期貨成了投機的手段,國債期貨市場成了各大券商的賭博場所。

股票認股權證。股票權證市場是中國最大的金融衍生工具。其推出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滿足當前股權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東降低對價等綜合成本需求,具有濃厚的行政和福利色彩。這款產品不具備規避市場系統性風險的套期保值功能和價格發現功能,上市以來壹直被當作壹個愚蠢的遊戲工具。

(4)缺乏真實的市場均衡價格

在中國的金融市場上,大部分金融價格並不是完全的市場均衡價格,它不同於均衡價格之間的價差,也就是熱錢和投機者之間的爭鬥,這種爭鬥會加大風險範圍,削弱其規避風險和發現價格的功能。國家仍有嚴格的外匯管制,人民幣資本項目下的自由兌換和利率市場化尚未實現。全國統壹的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CHIBOR已經出現在1996,但遠沒有英國的LIBOR利率那麽權威,也不是真正的市場均衡利率。此外,國家還控制著銀行的存貸款利率和國債的發行利率,無法形成真正的市場利率。

(5)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

金融衍生品的價格與利率、匯率、股票價格等基礎金融衍生品的價格密切相關。中國是壹個對金融價格管制比較嚴格的國家,金融產品市場化程度不高。國家政策對金融產品的價格變動有很大影響,與重大信息披露、財政金融政策公布密切相關。在市場經濟成熟的國家,重大信息的披露和相關政策的公布都有嚴格的程序,泄密者和造謠者都會受到嚴懲,保證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公開。我國證券法律法規將發行人澄清謠言的義務僅限於澄清出現在“公共媒體”上的謠言,顯然過於狹隘;“重要問題”的定義不明確,概念非常寬泛。另外,信息披露頻率太低。

二,中國金融衍生品發展的對策和建議

1.發展中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基本原則和模式選擇

關於我國發展金融衍生工具的指導思想,從宏觀角度來看,應堅持市場化和行政輔助的基本原則。金融衍生品的推廣順序在微觀層面,要與中國經濟金融市場化改革的進程相適應、相協調。同時,金融衍生工具的發展需要市場基礎、投資者結構、法律法規等方面的配合,以防範風險的不利影響。從微觀上看,要堅持控制風險第壹,投機獲利第二的原則。

中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發展的模式選擇應該從強制性演進開始,形成從強制性演進模式到誘致性演進模式的良性循環和互動。美國和英國采用的誘導進化模式的經驗表明,在先發國家的金融衍生品市場中,金融創新者因為滿足了市場的大規模對沖需求而獲得壟斷利潤,從而可以彌補創新的成本,金融衍生品市場發展迅速。但是,由於金融衍生品的公共產品特性,在誘導進化到壹定階段後,可能無法保證市場有足夠的創新。對於後發國家來說,韓國和新加坡采取的強制演進模式的經驗表明,在後發國家取得成功經驗的情況下,采取強制演進模式可能是更好的選擇,這樣後發國家可以以更快的速度發展。

2.中國發展金融衍生工具的具體措施。

(1)穩步推進金融衍生工具國際化。

金融衍生工具本質上是壹個國際競爭市場。壹國衍生品市場的開放可以通過兩種方式實現:壹是允許外資參與國內衍生品交易;二是允許國內企業直接進入國際衍生品市場,或者通過經紀公司代理國外業務。

從中國衍生市場的未來發展來看,要實現國際化的目標,需要經歷兩個發展階段:壹是以開放國內金融衍生工具為中心的國內運營階段。這是初級階段,應重點發展符合社會需求的衍生產品,完善交易規則和監管制度,培育衍生市場交易主體。二是金融衍生工具國際化階段。現階段應放開對企業和金融機構參與國際衍生品市場的限制,同時允許外資在特定條件下參與中國衍生品市場。

(2)科學安排和發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秩序。

金融衍生品種類繁多,不同的衍生品需要不同的發展基礎和條件,不可能同時具備和成熟。因此,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發展要科學有序安排,時機成熟的先推出,時機不成熟的積極創造條件,既要積極,又要穩妥。

首先,優先發展場內交易,適當利用場外交易。場外交易的優勢在於可以更好地滿足大型投資機構的需求。與場外市場相比,交易所在信譽、風險控制、市場組織、制度設計、交易結算等方面具有更大的優勢。交易所交易的標準化衍生品更加透明,流動性更強,成本更低,不僅有利於參與者防範和規避風險,也有利於市場監管。因此,優先發展以交易所為主導的標準化金融衍生品是符合國內金融市場實際的。同時,可以允許更多的金融機構和企業適度進行場外交易。

其次,金融期貨的發展先於期權和互換。從期貨市場的發展順序來看,期權是在期貨之後發展起來的。從某種程度上說,期權是期貨的高級形式,其目的是為期貨交易提供壹種套期保值工具。我國應在總結多年商品期貨運作經驗的基礎上,首先推出金融期貨產品,然後確定時機逐步推出金融期權、掉期等衍生品,最後形成較為完整的金融衍生工具體系。

再次,在金融衍生品的發展上,應以國債期貨和股指期貨為突破口。中國的國債和股票規模都相當大。即使目前的股票市場完全規範,其價格波動仍然不可避免。股指期貨的推出不僅有市場需求,還可以減少不合理、非理性的價格波動。我國國債品種多、期限長、數量大。只要利率有波動,避險需求就很強烈。此外,國債期貨還有利於尋找遠期利率,促進長期投資。

(3)鼓勵金融衍生產品和交易制度的創新。

金融衍生品市場本身就是壹個創新的市場,創新是其生命力所在,也是其不斷發展壯大的前提。新產品創新可以提供新的機會,提供新的交易手段,產生新的盈利模式,從而促進交易量的持續增長。交易所的制度創新,通過引入資金和技術,走成本擴張的道路,可以在短時間內快速提升交易所的競爭力。

完善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基礎設施建設。國內金融市場技術水平與發達國家還有較大差距,交易系統電子化、網絡化程度低。積蓄力量加強遠程和異地交易技術服務,大力推廣電子化、網絡化交易模式,為衍生產品市場的穩步發展提供技術創新支持。條件成熟時,應探索與外匯交易所進行網上交易。

(4)建立和完善金融衍生工具的立法和監管體系。

作為二級虛擬金融衍生品,處於金融風險體系“倒金字塔”的頂端。從制度結構來看,其結構脆弱性是明顯的,這就要求建立壹個完善的金融衍生市場的立法和監管體系。

在立法體系的構建上,壹是盡快制定統壹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法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法,確保金融監管框架的穩定性、連續性和壹致性;二是針對不同類型的金融衍生品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加強各種規範的協調性和可操作性。

在監管體系的構建方面,由於金融業由分業經營向混業經營發展的趨勢,我國原有的分業監管體制也必須由過度監管向集中監管體制轉變。借鑒歐美的監管經驗,首先應建立統壹的監管機構,對銀行、證券、保險和衍生品交易實施集中監管,提高監管效率。其次,要建立行業自律的監管體系,重視金融衍生品市場的非正式監管和行業自律。此外,對金融衍生工具的有效監管需要國際合作。

(5)培養和引進專家人才,發展骨幹力量。

金融衍生產品的交易技術性強、復雜程度高,與傳統的銀行業務有著本質的區別。從事衍生品交易和風險管理需要專家。金融衍生品的風險管理人才需要識別、計量和控制衍生品的風險,因此也需要高素質、復合型的知識結構。

21世紀發展的最終競爭力是人才的競爭,金融市場發展的關鍵也是專業人才。堅持自主培養和引進相結合,培養壹支熟悉國際市場運行規則、了解我國金融市場發展特點、具有理論知識和豐富實踐經驗的專業人才隊伍,為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堅實的人才基礎和廣泛的智力支持。

2)戰略聯盟模式:該模式仍以協議代理業務為主,但雙方合作的內容和範圍更加全面和廣泛,雙方對銀行保險的戰略意識、戰略思維、戰略部署和戰略行動有著相對壹致的認識,從而促進* * *的發展,實現銀行、保險和客戶的共贏。

(3)合資模式:即銀行和保險機構共同成立壹家公司。銀行和保險機構之間有壹種資本紐帶。在這種模式下,銀行提供品牌、客戶和銷售網絡,保險公司提供產品並負責客戶服務和治理。

(4)金融控股集團模式:銀行通過購買直接控股或設立專業保險公司的方式,采取金融控股集團形式的混業經營,將銀行的業務範圍擴展到保險領域,將業務內容滲透到保險產品和服務中,充分利用銀行在信息、網絡、技術和客戶方面的優勢,相互促進。

二、中國銀行業和保險業的發展現狀

因為銀行保險可以幫助銀行和保險公司實現業務多元化,避免過度依賴單壹業務帶來的收入波動。而且銀行和保險機構可以通過銀行保險業務進壹步利用自身資源。所以銀行保險業進入中國不久,保費收入近年來也有了很大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