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請學術團隊項目應具備以下條件:(1)首席專家應當具有正高級職稱、較高學術造詣和較大學術影響力;(2)具有在長期合作基礎上形成的研究隊伍,包括首席專家1人,研究骨幹不超過5人;(3)團隊成員應當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具有承擔冷門絕學課題或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的學術水平和開展創新研究的能力,專業結構和年齡結構較為合理;(4)研究團隊相對穩定,有足夠的時間精力投入課題研究。
3.申請人結合自身科研優勢,把握研究重點,自擬選題進行申報。申請人須為課題的實際負責人。
4.申請人所在單位應設有科研管理部門,能夠提供開展研究的必要條件並承諾信譽保證。以兼職人員身份從所兼職單位申報本研究專項的,兼職單位須審核兼職人員正式聘用關系的真實性,承擔項目管理職責並承諾信譽保證。
5.凡以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後出站報告為基礎申報本次研究專項,須在《申請書》中註明所申請項目與學位論文或出站報告的聯系和區別,申請鑒定結項時須提交學位論文或出站報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內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請本研究專項。
6.凡主持在研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重大研究專項項目、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大項目、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和其他國家級重大科研項目的學者,不能作為課題負責人申請本研究專項中的學術團隊項目;凡主持在研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的學者,不能作為課題負責人申請本研究專項中的學者個人項目。
六、工作安排
本研究專項實行網絡申報和評審。具體安排如下:
1.網絡申報系統於6月10日至6月25日開放,在此期間申報人可登陸國家社科基金科研創新服務管理平臺(.gov.cn), 以實名信息註冊賬號後登錄系統,並按規定要求填寫申報信息(已有賬號者無需再次註冊)。逾期系統自動關閉,不再受理申報。
國家社科基金科研創新服務管理平臺中的“項目申報系統”為本次申報的唯壹網絡平臺,網絡申報辦法及流程管理以該系統為準。
2.責任單位要加強對本單位網上申報的組織指導和服務工作,嚴格審核申報資格、申報質量、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實性、申請人及課題組的研究實力和必備條件。
3.省級社科管理部門和在京委托管理機構要牢固樹立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和質量意識,整合相關研究力量,統籌把握優先資助領域,並對申報課題的政治方向、學術價值、創新程度等進行認真審核和嚴格把關,擇優上報不超過5個學術團隊及其自擬綜合性研究選題、10個學者個人自擬專題性選題。要精心選擇政治素質高、前期積累紮實、學術信譽良好、潛心治學的學者擔任學術團隊首席專家或課題負責人,鼓勵青年學者申報相關課題。
4.全國社科工作辦對《申請書》進行資格審查,並組織專家對通過資格審查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擇優立項。建議立項課題名單經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後,在全國社科工作辦網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對無異議者下達立項通知書。
七、其他事項
1.申請人須按照《申請書》和申報公告要求,如實填寫材料,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不得有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壹經發現查實,取消五年申報資格,如獲立項即予撤項並通報批評,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記錄。
2.本研究專項實施分類管理。學術團隊項目不明確限定研究周期,實行“競爭入選、定期評估、動態退出”的管理機制,壹般立項後3年內檢查評估壹次,重點評估學術團隊在課題研究、學科建設、學術交流、隊伍建設特別是青年人才培養等方面情況,評估合格的予以滾動資助,評估不合格的停止資助;學者個人項目研究周期壹般為3-5年,允許個別研究難度大的項目適當延期,對按期完成研究任務、成果質量較高、下壹步研究計劃明確的,經評估後視情予以滾動資助。
3.各地社科管理部門或在京委托管理機構受理本地區本部門申報材料。中國社科院科研局受理本院的課題申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科研部受理中央國家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的課題申報,教育部社科司受理中央各部委所屬在京普通高等院校的課題申報,全軍社科規劃辦受理軍隊系統(含地方軍隊院校)的課題申報。全國社科工作辦不直接受理個人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