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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稅務局機構設置

辦公室

負責處理省局的日常事務;起草和審查相關文件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文秘事務、文件管理、文件檔案、機要溝通、督查、信訪、保密、安全、調研、信息和宣傳等工作;負責制定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具體職責是:

(壹)負責組織全省稅收工作會議、全省稅收局長會議等大型會議;負責組織記錄局領導辦公會議、常務會議、專題會議,起草會議紀要和總體大事記。

(二)負責秘書工作;負責起草和審核相關文件和報告;組織綜合調查研究工作;負責綜合工作的組織協調。

(三)負責省委、省政府文件和領導批示、省局重要工作和局領導批示、局長辦公會議和常務會議決議事項的督辦;負責組織實施省局的目標責任制;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四)負責省局的日常行政事務,制定省局的相關工作制度;負責機關值班、安全、保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報刊發行和訂閱等工作。

(五)負責全省地稅系統的公文管理,負責省局公文的收發、操作、審核、打印和打印室管理;負責全省地稅系統的檔案管理,負責省局的檔案管理和利用;負責保密通信;負責省局及辦公室印章。

(六)負責省局的宣傳工作,協調全省地稅系統的新聞宣傳;策劃、組織、協調全省地稅系統稅收宣傳月活動;負責全省地稅系統的普法和治理工作;負責省局互聯網網站工作。

(七)負責重要信息周報、湖北地稅簡報、稅收專題報告、地稅公報、地稅參考等信息載體的編輯工作;負責編輯出版《湖北省地方稅務局公報》、《湖北省地方稅務局年鑒》和《湖北省地方稅務局文件匯編》。

(八)負責省局信訪辦公室的日常管理,協調全省地稅系統的信訪工作。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稅務管理壹室

負責辦理營業稅管理和涉外稅務管理;組織營業稅和涉外稅收的調查研究;

上級稅收法規的具體處理;

研究、回答、補充和完善稅收管理的業務問題;組織宣傳和貫徹各項政策精神;

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稅務管理二科

負責執行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法律法規,解釋稅收政策,處理重要業務問題,調查研究重要業務問題,組織稅收政策宣傳和培訓;組織重大稅收政策研究和所得稅制度改革研究;

研究、回答、補充和完善稅收管理的業務問題;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稅務管理科3

負責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以下簡稱地稅)和耕地占用稅、契稅、煙草稅(以下簡稱農業稅),以及教育費附加、河道堤防建設維護管理費、地方教育發展費、文化事業建設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水資源費、排汙費、磷礦價格調節基金的管理;

負責組織和指導業務範圍內新稅種、新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策調整的業務培訓;承辦總局地稅司、農業稅征收管理局和省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社會保險費征收管理辦公室

負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的征收和管理;

在省政府授權範圍內,起草社會保險費的具體規定、相應政策和管理辦法;

配合相關部門(辦公室)制定相應的檢查考核辦法。

按照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要求,探索社保費征管的新途徑、新方法;

加強欠費和費源管理;

檢查考核各項社會保險費的征收管理情況,確保稅費征管齊抓共管。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收藏管理處

負責稅收征管法律法規的宣傳、解釋、檢查和指導;調查征管工作,總結推廣工作經驗;檢查和評估收集和管理的質量。負責統壹征管辦法、工作程序和單項征管辦法的制定和實施;負責制定全省稅收征管改革的實施方案、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

負責個體私營經濟和集貿市場地方稅收的征收管理;負責稅務登記管理、稅源管理、賬簿申報、稅控計價器管理、委托代征代扣管理;負責稅收管理員的職責管理;

負責納稅服務管理、納稅評估和納稅信用等級管理;

負責征管信息的管理和征管信息的推廣應用;

負責重大稅收征管問題的調查處理;

辦理總局和局機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規劃和統計司

匯總、分析和上報全省稅務會計和統計信息數據;準備稅務計劃;在國家政策和制度範圍內制定計劃、會計統計制度和實施辦法,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組織實施重點稅源監控、稅務分析和申報、收入預測和分析;

編制年度稅收票證印制和使用計劃,組織票證使用檢查。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金融設備辦公室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制定地稅系統財務設備管理制度,並負責制度的實施和執行;負責實施全省地方稅務系統資金管理辦法和地方稅收省級資金籌集工作;做好省內資金的分配、撥付和管理工作;審查和批準全省地方稅收基金的預算和決算;組織交流和總結財務設備管理經驗,研究改進工作方法;負責組織實施省局機關及其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監督資金的合理有效使用;負責系統服裝的制作和發放,汽車和基建項目的審批,固定資產的管理;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政策法規司

負責全省地方稅收管理法制建設,制定地方稅務系統推進依法行政的總體方案和制度措施,參與地方稅收法規起草,辦理省人大代表和CPPCC委員涉稅建議,審查地方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監督地方稅收行政執法 組織實施地方稅務行政執法責任制和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承擔地方稅務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工作,指導全省地方稅務行政法制工作,協調地方稅務職能部門依法治稅。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人事處

負責處理局黨組織日常工作和全省地稅系統幹部人事工作。

具體職責如下:

(壹)負責組織、記錄省局黨組織的會議,起草會議紀要。

(二)負責黨組書記的工作,起草、審核、印發黨組文件和報告;組織相關綜合調查研究,並負責組織協調。

(三)負責省委組織部、省政府人事廳來信的接收、登記、傳閱和監督。同時,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做好請示匯報工作。負責對黨組織的中心工作、重要會議和重要文件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幹部人事工作的方針政策;起草和發布與局黨組工作有關的正式文件;負責系統各級團隊建設;負責全省公務員隊伍建設,開展幹部人事工作研究。

(五)負責全省系統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管理;負責省局管理幹部的任免、調配、輪崗、交流、考察和考核;負責總局黨組和人事部門的印章。

(六)負責全省工資管理制度;

(七)負責全省公務員錄用、聘用、試用期等協調和組織工作;負責系統人員的調配。

(八)負責全省人事檔案和人事軟件的管理和使用。

(九)負責全省系統人事年報和統計工作。

(十)負責接待和答復有關幹部和人員的來信來訪。

(十壹)負責系統幹部出國學習培訓的審批。

(十二)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離退休幹部管理處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落實老幹部政治生活待遇。

負責組織老幹部參加政治學習,定期組織機關生活和有關活動;負責老幹部專項資金的管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局直機關黨委辦公室和基層工作辦公室

負責省直機關黨群工作;

負責全省地稅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評比表彰工作。

完成上級交辦的所有工作。

工會

負責全省地稅系統工會工作,做好與省總工會、省直機關工會的聯系協調工作,組織職工參政議政,維護職工權益,組織職工開展具有行業特色的勞動競賽,評選表彰勞動模範, 指導全系統職工開展文體活動,教育培訓工會幹部,管理工會財務和固定資產,完成省局領導和省工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檢查辦公室

派駐監督機構實行統壹管理後,其主要職責是:

(1)監督檢查權。監督檢查駐在部門及其所屬系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的情況。監督檢查派駐部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政治紀律、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廉潔勤政責任等情況。

(2)案件調查權。經批準,初步核實派駐部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反黨紀政紀情況;參與對派駐部門黨組、行政班子及其成員違反黨紀政紀案件的調查;查辦廳級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和其他重要案件。

(三)協助駐在部門抓反腐倡廉工作。協助駐在部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組織協調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四)受理檢舉和申訴權,受理對本部門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檢舉和申訴,受理對本部門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處分的申訴。

(五)制定和完善本部門紀檢監察內部管理制度。

(六)承辦省紀委、省監察廳和省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教育和培訓中心

負責規劃和組織全省地稅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負責增長率培訓計劃的實施,培訓課程和培訓基地的管理;負責教育、培訓、科研、教材和經費管理;

負責教育培訓信息宣傳和培訓評估;負責學歷教育;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計算中心

負責制定全省地稅系統信息化建設的總體規劃和實施方案;負責信息系統各類產品的評估、選擇、采購和驗收;

負責重大信息化建設項目的論證、立項和建設;負責市(州)地方稅務局信息化建設規劃的審批;負責編制信息化建設資金預算,調整和調配信息系統資源;

負責制定信息化管理辦法,組織各類信息技術技能培訓,為地稅系統信息化提供全面指導,為全省地稅系統行政執法職能提供技術支持。

稅收票證管理中心

負責全省地稅部門發票、收據和稅務登記證的印制、保管、發放、運輸、使用、繳銷、查驗和審核;依法負責制定全省發票管理辦法;

統壹印制管理發票;制定全省統壹的發票樣本和發票管理文書樣式;負責發票印制定點廠的資質認定、印制監督、檢查和考核,組織省級發票檢查;負責發票防偽產品的采購、稅務發票監制和發票專用章的制作和使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的統壹規定,制作和管理稅務登記證和驗訖標誌;辦理總局局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稅務研究所

負責編輯出版湖北地稅內部月刊;

負責國家稅務總局交辦的各類重大稅費研究任務;負責省委、省政府下達的經濟稅收發展調研和工作研究任務;負責配合省委、省政府及相關部門開展各項專題調研;

負責完成省地稅局圍繞中心工作布置的調研任務;

根據經濟稅收改革和發展的需要,負責開展稅收理論和政策研究;負責組織全省地稅系統的科研工作;

負責稅收科研成果的鑒定、交流、宣傳和推廣;

負責舉辦重大課題理論研討會和“湖北地方經濟與稅收發展論壇”;

負責優秀科研成果的推薦、評選、表彰和公布;

負責稅收研究數據庫的建設;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行政管理和後勤服務的規章制度;負責後勤、財務、資金、固定資產和車輛的管理;負責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協調太華大廈安全監督、檢查和落實安保工作,維護局內正常生活秩序;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的登記和管理;負責相關行政事務和接待工作;協助泰華大廈管理員工食堂;負責制定和實施物業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辦公樓、家屬宿舍、集體宿舍的分配、管理和修繕;負責編制機關財務預決算和行政辦公經費、工會經費;負責政府資金的進出安全,保證政府資金的正常運行;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省地方稅務局稽查局

指導和管理全省地稅系統的稅務檢查工作,制定檢查制度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整頓和規範全省地稅系統的稅收秩序;組織實施全省地方稅收的專項檢查、交叉檢查和調查;負責組織實施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重點查處大案要案;受理稅收違法案件舉報,負責稅收違法案件舉報獎金的管理和使用;負責協調稅務稽查司法保障工作,承辦涉稅刑事案件相關事宜;負責稅收違法案件的分析、公告和曝光;管理全省稅務檢查證件、檢查設備和專用稅務檢查證件;負責全省地稅系統稽查工作的考核、檢查和案件審查;完成省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省社保費征收局

負責省政府直屬單位和個人社會保險費的征收和管理;負責受理社會保險費繳納登記和繳費申報;負責社會保險費的征繳和結算;負責社會保險費代扣代繳憑證的發售和管理;負責檢查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負責調查處理繳費單位和個人的違法行為;負責社會保險費強制措施的申請和實施;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