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定投本身就是壹種基金投資方式,不可能避免投資運作過程中可能面臨的各種風險。
首先是基金定投也必須面對市場風險。股票基金定投的風險主要來自股市的漲跌,債券基金定投的風險主要來自債券市場的波動。如果出現像2008年那樣的股市大幅下跌,即使基金定投,賬戶市值暫時大幅下跌也是必然的。比如從2008年6月5438+10月開始,采用基金定投方式投資上證指數,期間賬戶最大虧損為-42.82%,直到2009年5月賬戶才基本收回資金。
其次,投資者的流動性風險。國內外歷史數據表明,投資周期越長,虧損的可能性越小。如果定投超過10年,虧損的概率接近於零。但如果投資者對自己未來的財務缺乏規劃,尤其是低估了自己未來的現金需求,壹旦在股市低迷時期現金流緊張,就可能被迫中斷基金的投資,遭受損失。
再次是投資者自身操作失誤的風險。基金定投是針對壹個長期的理財規劃,是壹種紀律投資,不是短期獲利的工具。在實踐中,很多決定投資基金的投資者並沒有按照設定的紀律進行投資,還在決定投資基金的時候追漲殺跌,特別是股市下跌的時候就停止扣款投資,違背了基金定投的基本原則,導致基金定投的作用無法發揮。比如2008年,由於股市大幅虧損,很多基金投資者暫停了定投的扣款,導致失去了低位加碼的機會,定投的效果自然無法顯現。
四是將基金定投等同於銀行儲蓄風險。定投不同於定存定取,不能規避基金投資的內在風險,保證投資者獲得本金和收益的絕對安全,不是替代儲蓄的等價理財方式。如果投資者是短期理財對象,則不宜選擇基金定投,而應選擇銀行儲蓄等更安全的本金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