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境內個人和限符合條件的境外個人,條件為在中國境內工作或生活的來自外籍(具有中國永久居留證)或港澳臺地區的客戶,可以在中行網點開立基金交易賬戶。境外機構暫不支持進行基金交易。
2、正常聯機交易時間為工作日的9:00-15:00,其中認購的聯機交易時間為工作日的9:00-16:00,網點營業時間(含周末及節假日)均可辦理基金賬戶開戶、銷戶業務。
3、認購、申購、贖回、基金轉換、修改分紅方式須在正常聯機交易時段內辦理,非聯機交易時段支持掛單交易;轉托管轉入和轉出交易須在正常聯機時段內辦理,非聯機時段不支持掛單交易;其他交易支持7*24小時交易。
4、中行系統支持大部份開放式基金業務的跨省交易以及7*24小時交易,其中支持跨省交易的有:
(1)交易類:認購、申購、定期定額申購、贖回、轉換轉入、轉換轉出、轉托管轉入、轉托管轉出、修改分紅方式、掛單、撤單;
(2)賬戶類:開立基金交易賬戶、註銷基金交易賬戶、撤消交易賬戶與TA賬戶的關聯關系、登記TA賬戶、註銷TA賬戶、修改交易賬戶資料。
5、當前只接受中國銀行電子借記卡作為基金交易的介質。
6、基金交易實行“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金額申購指投資者在購買基金時按照購買金額提出申請;份額贖回指投資者在賣出基金時按照賣出份額提出申請。
7、申購、贖回采取“未知價”原則,即基金的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的基金單位資產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8、基金投資者可在我行任壹代銷網點辦理基金業務。基金投資者進行基金交易前,須以實名制在中國銀行代銷網點開立資金結算賬戶和銀行交易賬戶、開立和關聯基金賬號。
9、個人投資者進行基金交易前須完成《個人客戶風險承受能力測評》,測評結果由櫃員錄入系統。投資者每次發起基金贖買申請時,投資產品銷售系統(IPDP)將客戶風險承受能力等級與基金產品風險等級進行匹配校驗,若不匹配,需要客戶確認後才能進壹步交易。
10、基金投資者辦理基金賬戶類交易、查詢類交易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中國銀行電子借記卡以及填妥的業務申請表。
11、為保護客戶信息和財產隱私、防範業務風險,基金三大類業務中:賬戶類,必須客戶本人親臨櫃臺辦理;交易類和查詢類,原則上不得代辦,特殊情況下(如客戶年事已高大於70歲、身患重癥等)無法親臨櫃臺的,可以代辦,按代辦要求提供材料:
(1) 代辦人身份證件原件;
(2) 客戶本人的身份證件原件;
(3) 銀行卡+銀行卡密碼;
(4) 客戶本人簽章的交易委托書。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準。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
誠邀您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或中銀跨境GO APP辦理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