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助對象:
在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在確保自治區舉辦的義務教育階段民族班學生、庫區移民學生全部納入補助範圍的基礎上,按照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優先補助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特殊教育學生、農村特困群眾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因突發事件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子女、孤兒、殘疾兒童、低收入家庭獨生子女和雙女戶家庭、革命烈士子女。
申請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 保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自尊,必須提高貧困證明的公信力、改良資助制度。學校不僅要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還應該有的放矢的去針對他們做相應的心理幫扶與疏導,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遠離心理危機,形成健康心態。如果學校資助育人工作滯後,就會導致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心理健康工作的忽視,最終影響他們思想品德的健康發展。
有了助學金的相伴,我前行的道路更加寬廣,我的心靈不再寂寞與無助。我相信,平凡的我因為有了感恩的心而不在平凡。我要用我的實際行動去表達我的感激,用我的真情去回報社會,用我的奮鬥去擔起我肩上的那份責任。作為承載未來和向往明天的學生,我應當秉承中華民族自強不息的寶貴精神,以頑強的鬥誌,務實的行動書寫合格的青春答卷 俗話說,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雖然我無法選擇出生,但是我們能選擇改變自己的命運。國家助學政策為我們插上了理想的翅膀,使我們能更順利的成才、成長。祖國在我們最困難的時候幫助了我們,讓我有了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