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法律規定
按照《民法典》和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同所有。壹般情況下維修資金由物業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統壹監督設立,由物業管理公司或管理單位申請支取使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業主戶數和建築面積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以將維修資金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 根據《住宅***用部位***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商品住房在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訂有關維修基金繳交約定。二、繳納標準
購房者應當按照購房款的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三、如何使用
房屋維修資金,用於房屋保修期滿後房屋主體結構、公***部位和公***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工程。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分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等;公***部位是指戶外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公***設施設備是指房屋及相關配套區域內、由業主***同擁有並使用的上下水管道、電梯、外立面、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和其他***用設施設備等。 1、維修資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部位、***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更新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準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資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無風險的理財範圍外,禁止挪作他用。四、資金繳納
維修資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標準繳納至物業所在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維修資金的具體收取標準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相關知識:
房屋維修基金怎麽算 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房屋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 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現行標準為: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50元/平方米。 房屋維修基金什麽時候交 什麽時候交納房屋維修基金呢?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以上就是律師為您整理的房屋維修基金的相關問題,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可以咨詢律師為您解答。 溫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規定的房產問題# 點擊這兒 #進行查看!若需幫助可#咨詢房產糾紛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