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用人單位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出具證明;
2、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證明等資料到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手續;
3、公積金管理中心對用戶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
4、審核通過後,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住房公積金的使用規定:
1、購房提取: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時,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2、租房提取:租賃住房的,可以按規定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租金;
3、償還貸款提取:用於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申請提取;
4、離退休提取:職工離退休時,可以壹次性提取賬戶余額;
5、異地轉移提取:跨地區調動工作的,可以申請轉移或提取公積金;
6、終止勞動關系提取: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不再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以提取余額;
7、健康原因提取:因病需長期治療影響繳存能力的,可以申請提取;
8、特殊困難提取:遇有特殊困難需要救助的,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
9、其他提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蘭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流程包括向用人單位申請核實證明、攜帶身份證件及證明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手續、審核資料、最後由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